阆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建设示范市,面积1878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2.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6.7%。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在关系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人”“财”“地”等核心问题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力求在三个重大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意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探索总结西部县(市)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模式、体制机制环境,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基础。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9%;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4%。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制定、发布科学的城镇和村庄体系发展规划,引导人口在城市和重点镇落户。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开展与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相关的技能培训,确保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保障房建设,扶助进城落户的就业困难特殊人群。在2014年新增1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基础上,2015年到2020年每年实现2万人以上落户城镇的目标。
(二)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尽快建立各级政府与企业、个人的成本分担机制,分别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整合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的各项资源政策,保障资金的有效供给与合理使用。在试点环境下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推进阆中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
以PPP等模式引入城市建设资金。发挥阆中市已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作用。设立政府政策性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的创业与发展。继续推进与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
(四)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开展阆中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全面研究与评价,编制《阆中市可持续城市发展远景规划》、《阆中市可持续城市能力建设指南》。以智慧、低碳、绿色为引领,推动阆中市转型发展,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优良、产业支撑有力、城市形象鲜明,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历史文化旅游名城。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统一实施。书记、市长总负责,新型城镇化试点领导小组牵头,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和统一实施,积极稳妥地完成新型城镇化试点确立的各项任务。
(二)任务分解,职责清晰。对《试点方案》提出的试点任务,进行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充实政策内容、优化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三)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出台《阆中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办法》、《阆中市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类实施细则与办法。
(四)适时监测,评估改进。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的评估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分项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汇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