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隶属河南省会郑州,面积873平方公里。2013年户籍人口72万人,常住人口63.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2.6%。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民生优先、产城互动、城乡统筹”,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开展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为重点,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城市“多规融合”制度建设、智慧城市建设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探索一条适合我国中西部地区县级市新型城镇化的道路。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完善。合理确定政府、企业、个人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比例。到2017年,完成10万常年居住在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1.9万农村居民(含外来人口)的市民化,城镇人口达到42.8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7%.
——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到2017年,基本实现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全域城镇化建设初见成效。
——“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到2017年,实现国
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建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种规划统筹协调、全域“一张图”、区域全覆盖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新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到2017年,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实现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建成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数据库,形成统一交换、跨部门共享协同的信息服务体系。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明确市民化成本支出事项及支出成本,按存量人口规模和增量人口规模在不同事项上的支出,核算市民化总成本。
2.明确成本分担主体和分担责任,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成本;企业承担职工“五险一金”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个人承担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中应个人承担的费用。明确各级政府分担责任。
(二)深化农业人口转移的农村配套改革
完善农民承包地流转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居民集体财产权益保障机制,加快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产权要素合理流动。
(三)完善市民化制度保障体系
1.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常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
2.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形式,分类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职工社会保障体系。
3.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督促企业履行缴纳职工“五险一金”的义务,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4.拓宽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公租房建设,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体系。
(四)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1.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项目分类融资机制,健全投资补偿机制和运营利益补偿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2.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推进重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五)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统筹城乡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中心城区、龙湖新城、薛店新市镇、辛店新市镇“两城、两市镇”的空间发展格局。
2.完善城乡一体的产业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建设,构建统筹城乡、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3.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
5.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和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
(六)完善“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
1.以空间规划为引领,探索“多规融合”的途径。
2.创新规划编制模式,在“三规合一”的基础上,统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编制。
3.建立覆盖市域的城乡规划空间信息统一数据平台。
(七)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1.加快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
2.建立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以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地理空间、建筑为主体的城市公共数据库。
3.搭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郑州市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4.以智慧社区、智慧政务、智慧建设、智慧城管等应用工程为重点,拓宽智慧城市的应用领域。
(八)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
坚持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二、三产业为支撑,农民权益受保护,农民增收为目的,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高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北部乡镇建设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南部乡镇建设以优质粮油、精品蔬菜为主的高标准粮田优种示范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执行组长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实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统筹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定实施重点,研究出台相应的试点配套政策,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把试点工作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开展试点评估。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考核办法,加强跟踪、监督和指导,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