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是湖北省直管县级市,武汉城市圈重要成员,面积2538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138.17万人,户籍人口156.12万,其中城镇人口7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9.1%。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关键,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推进彭场镇行政管理创新和强镇扩权为重点任务,实现“人——地——资源——制度”的联动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到2017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清单得到有效执行,完成7.5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到2020年,各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与挂钩政策全面实施,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分担责任,建立分担能力提升机制;实现15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仙桃市城镇落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
——探索以“造血模式”为特征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新格局,建立完善的“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的融资模式。
——彭场镇扩权强镇、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取得明显效果,就地城镇化规模显著增大。——“多规融合”对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进一步简化程序,全面放开,推进租房或购房、就业或创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2.成立由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等组成的成本分担监测保障机构,测算和公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清单,保障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投入,进行动态调整与监督检查。
3.制定《政府成本分担规划》、《农业转移人口家庭成本分担引导意见》、《企业分担市民化成本引导规划》,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家庭主力”的分担格局,建立分担能力提升机制。
4.实施差异化和梯度推进计划。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户籍地和工作地的差异,将仙桃农业转移人口细分为仙桃籍并在仙桃城镇就业的、仙桃籍但在外地城镇就业的、湖北籍(非仙桃籍)并在仙桃城镇就业的、外省籍但在仙桃城镇就业的四种不同类型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此构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与不同类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仙桃投融资试点建设。全面开展涉农等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创新项目竞争性分配机制。设立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实行差异化奖补。
2.依托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棚户区改造、智慧城市和新农村建设融资。依托银政企合作模式和金融品种服务等创新路径,逐步建立普惠金融体系。
3.以负面清单管理为基础,创新分类项目社会融资模式管理,突破开展PPP模式试点。引导社会资本组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壮大实体经济。
(三)推进彭场镇行政管理创新和强镇扩权
1.下放一系列的行政审批权,让彭场镇享有县级市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权利,各部门下设的分局机构与局享有同等的执法权益。建立彭场镇便民服务大厅,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印章。
2.建立与彭场镇发展相适应的财权、地权、行政管理权。
3.应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四)积极推进彭场镇“产城融合”
1.重点加强无纺布产业的转型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以“产业与生活并存”促进就地城镇化。
2.建设集就业、居住、休闲为一体的新型社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水平,提高城镇的服务能力。
(五)探索新型城镇化“多规融合”制度建设
1.成立综合规划委员会,市长任主任,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为成员。
2.开展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机构重组和规划流程再造。
3.利用地理国情普查建立统一规划平台,并建立相互协同的任务清单和项目库。
4.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定规模,以城乡规划定布局,统筹用地指标,密切衔接各规划的空间管制。
5.开展财政预算与规划的对接,实现人口——产业——土地——财政的有效结合。
(六)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1.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升优质粮油、名特水产、生态畜禽和绿色蔬菜的板块建设水平,探索建立以批发市场、产地市场和连锁超市为平台的“市场+基地+农户”的低成本、多渠道的农产品产销模式。
2.引导耕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组建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联合社,探索“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依托仙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国食品产业名城品牌效应,集聚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仙桃发展,培育和做大乡镇食品加工小区平台,创新“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共赢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仙桃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布局试点工作。
(二)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的落实到各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政府通过会议、报纸和电视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结研讨推广经验,让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深入人心,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动监督考核。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成效与领导班子绩效挂钩机制,完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