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地处湖南省东南部,是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面积2747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3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2.8%。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立足资兴市生态移民、城市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努力通过改革创新,形成责权明确、路径清晰、负担合理的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确立。到2017年,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企业和个人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
——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机制构建成型。改革政府投融资和财政金融机制,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性金融合作等机制,促进形成市政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价格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透明、规范、多元化、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责任。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责任,企业承担社会保障法定负担比例并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个人承担社会保障法定承担部分和公租房租金。政府间成本按农业转移人口省外、省内、市内来源地构成分摊或分项目支付。
2.实行全市统一的户口登记、迁移制度。允许本市户籍农业转移人口统一户口后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市外来资持居住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落户,并平等享受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消除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差别,构建起包容性的政策服务体系。按居住地统计人口,形成以居住证为核心凭证的社会管理模式,建立与身份证相对应,集居住、就业、信用、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
3.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分类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和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对已流转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本市户籍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并为职工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
2.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编制《资兴市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投资准入目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完善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PPP等多种方式参与污水处理、燃气等可经营性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政府资金以参股、控股和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用设施建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园区和小城镇整体开发运营。
3.探索公共资源市场化运营模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高城镇化项目建设成本的透明度与市场化水平,提升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质量,大幅降低市政建设和服务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由市委或市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分解工作任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由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投融资体制由财政局牵头负责,形成一个单位牵头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出台《资兴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办法》、《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办法》等文件,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四)建立评估机制。建立试点工作监测评估机制,及时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试点经费。设立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优先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试点顺利推进。
(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试点改革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支持试点改革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建立交流机制。加强试点地区信息交流,共享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形成试点地区互补机制,促进试点地区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