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面积2460平方公里,不设县,直接管辖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是全国文明城市和现代制造业名城。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831.7万人,户籍人口188.9万人,外来常住人口642.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8. 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1.7%,本外人口倒挂现象突出。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全面建立起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16.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3.5%。
——建立起政府合理负担、企业依法负担、个人自愿负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17年,基本建立以积分制入户和与居住年限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逐步建立与常住人口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到2020年,实现60万本地和90万外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补助欠发达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镇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统筹村级基本公共事务。
——建立起PPP融资、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等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到2017年,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并建立以PPP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到2020年,建立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模式。
——虎门镇和长安镇成功探索新型设市模式。创新机构设置,明晰事权财权,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探索出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模式。
——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以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等发展平台为载体,创新政企合作、产城融合、生态文明、宜居湾区建设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增添活力。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通道
制定出台《东莞市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创新一系列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举措。
1.制定积分制入户、条件类入户实施细则,放宽和优化入户条件,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对积分制入户,资格分值由130分降至100分,同时降低参保要求,调高技术资格、住房和居住年限等分值;对条件类入户,凡符合中级以上职称等十种条件的可直接入户。
2.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以此实现不符合落户条件或不愿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加快推进户籍农业人口就地市民化。
(二)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经测算,东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为每人20万元,其中政府成本16.7万元。结合实际,分类提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路径和分担办法。
义务教育方面:主要通过完善积分入学制度、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建立与经常性教育支出挂钩的市内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解决。
社保方面:主要强化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落实同工同酬、加强技能培训投入的责任。政府层面,对户籍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按现行分担原则分担,医疗保险建议省财政在承担基数支出的同时,加大对超出基数部分支出的转移支付。
医疗卫生方面:主要通过加大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提高供给质量和能力。在现有分担体制基础上,积极探索按常住人口数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重大项目实行补助。
公共事务方面:提高市镇财政对村(社区)治安、环卫等公共事务支出,上收事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按照实际管理人口数量对地方公共事务管理成本进行补助。
住房保障方面:鉴于现有公租房和出租屋超过1亿平方米的实际,主要通过规范公租房建设和出租屋管理、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建立覆盖中低收入户籍人口并惠及农业转移人口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同时,探索创新从实物保障向发放房租补助过渡,由“补砖头”转为“补人头”。
(三)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的意见》等配套文件。着力探索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推进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完善与PPP项目相适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和财政补贴制度。强化绩效导向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探索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融资证券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产业升级和城市升级。
(四)在虎门镇和长安镇开展撤镇设市设区试点
通过法定程序,推进虎门镇和长安镇撤镇设市设区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重点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
1.提高行政级别,减少行政层级。新型设市后,不简单复制县一级的行政模式,不配齐四套班子,不下设街道办事处,继续实行扁平化管理。
2.优化机构设置,控制不增编制。拟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与政府内设部门整合为若干个工作部门。同时,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3.赋予县级权限,推动事权下放。梳理新型市权责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直接赋予虎门、长安县级管理权限。
实施路径:目前制定了虎门、长安新型设市初步方案。国家同意开展试点后,将制定具体方案及设市申请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五)统筹推进其他体制机制创新
以建设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为载体,创新政企合作推进“四化同步”、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建设新模式。以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为载体,创新产业准入、生态建设、环保监管、考核评价等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以长安新区为载体,创新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宜居湾区建设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合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20多个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建立高效完备的工作体系和部省合作、省市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各成员单位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研究,大胆推进试验,合力推进试点工作落实。
(三)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评估落实。建立实施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试点内容,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针对每项试点任务,制定地方政府支撑性政策文件,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