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位于鲁西北、冀东南,区位优越,交通便利,面积1.03万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5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0.7%。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9.7%;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约30万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完成,约50万农村居住点居民享受基本均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2015年前,2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建立稳定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2017年前,4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及时覆盖新进城人员。2020年前,7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同质全覆盖。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2015年前,编制完成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规划,制定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建立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基金。2017年前,多类新型融资试点稳步实施,社会资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占30%以上,还款能力进一步提高。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优化中心城区市辖区规模和结构,将符合条件的县有序改市。市县两级权力清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实施,社会组织承担社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自选动作探索创新。建设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年前,规模化经营流转土地比重提高到3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较2013年增长30%以上。2017年前,规模化经营流转土地比重达到50%左右。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2015年前,职业院校年培训40万人次以上;2017年前,实验区全面建成。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创新,积极推进德州科技金融商务区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2015年、2017年、202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5%、50%、55%以上。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全面解决人的问题
1.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尽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土地适度经营,稳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2.增强农民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同步发展产业园区,吸纳农民实现就业多元化,增强融入城市的能力。
3.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度,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有序衔接,推行教育卫生服务同质化,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培训制度,强化住房保障,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4.合理分担市民化成本。在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和农民工培训补助、提高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比例、职业教育发展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着眼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着力解决钱的问题
1.科学谋划城镇建设。重点推进人口向中心城区和县城聚集,承载约90%的城镇人口。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努力做好交通、供暖、供水、供气、学校、医院等设施配套,增强吸纳力和承载力。
2.周密谋划钱怎么来。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编制完成融资规划并分解到年度。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充分寻求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积极探索PPP模式。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投资支持。
(三)致力减少层级、公开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成本降低
1.优化城镇治理体制。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将符合条件的县有序改市,适时推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制定印发市县政府权力清单。
3.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管理。
(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1.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引导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
2.加快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健全农技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节水农业。
(五)自选动作探索创新
1.创建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依托职业院校群体规模优势,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2.争取创建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标准打造科技金融商务区和应用技术研究院。
3.扎实推进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德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成立德州市新型城镇化专家委员会,提供咨询指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半年例会制度,坚持定期对上汇报沟通和对下督导考核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土地、投融资、生态环境等重大课题,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突出舆论引导,系统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设立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按照基础设施融资规划,每年足额计提偿债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