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是湄洲湾港口城市和世界妈祖文化中心,陆域面积4119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28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田园风光、都市生活”为主线,努力实现“生态福建的宜居港城、妈祖故里的幸福家园”总体目标。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明显加快。到2017年,异地务工人员和城中村、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居民等群体融入城市步伐加快,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基本形成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的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累计转移农业人口50万人,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基本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创新,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入,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较大突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发证,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建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及服务体系。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农民向城镇及新型农村社区进一步集中。
——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实行。以简政放权推动转型,理顺部门关系,行政层级减少,行政效率提高,“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强镇扩权、培育小城市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基层自治能力明显提高。
——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一主两副”的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更加合理,土地开发强度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以高端化的金融、商务、信息、服务业为引擎,以临港先进制造业为支撑,以设施农业及高品质的生态、旅游、休闲农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赋予权力的原则,逐步推行凭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通过政府承担公共服务成本、企业落实同工同酬制度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机构提供技能培训等,建立分级成本分担机制。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金。
(二)推进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改革
建立政府债务动态监控体系,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资产负债表。通过市级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融资和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在土地开发综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中长期建设投资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微贷技术、银保合作等业务创新,缓解农民贷款融资困难。
(三)推进行政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创新
科学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在城市和建成区范围内,不再按照行政级别来配置公共资源,改为按照常住人口进行配置。在有条件的大镇、强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模式,推行网上审批,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推行社会治理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推进村委会设置、合并、撤销和村改居。
(四)推进产城融合改革试验
优化整合现有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构建产业园区与城镇化互动发展机制,引导产业形成集群,配套推进居民社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城镇化建设。依托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小镇,在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开展产城联动新城区试点,在仙游县榜头镇开展产城融合新城镇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方案组织实施。整合资源,在市城乡一体化办加挂新型城镇化办牌子,并做好与国家新型城镇化工作机构的衔接,发挥统筹协调、督查推进作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单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建立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整合市直有关部门专项资金,五年内每年不低于5亿元,统筹用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建设。
(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新型城镇化总结评估和考核评价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协调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保障。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宣传改革试验中的经验和典型,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