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浙江省义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时间:2015-02-09 20:41:01  来源:城市化网 

  义乌市是享誉世界的全球小商品贸易中心和我国改革开放30年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2013年全市户籍人口76万人,流动人口133.2万人,常住人口12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综合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城镇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初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基本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形成,到2017年,户籍人口综合参保率达到98%,力争实现3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通过推进PPP等模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模式更加成熟,到2017年,完成20个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内领先。大部门制探索稳步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机制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建成。

  ——特色领域改革取得实效。全域城市化、城市国际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色工作成果明显,为全国同类地区改革探索出新经验。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完善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门槛,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在义乌落户的自由选择权;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管理制度,提高市民化待遇水平。

  2.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成本估算基础上,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探索建立“分类分担、分级分担、分步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市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由义乌市全额承担;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主要由义乌市承担,少部分成本由浙江省视具体领域分担。

  3.健全市民化配套政策。率先普及十二年基础教育,实行高中段职业教育免费;率先建立城乡并轨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等均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类别划分,取消城乡差别化待遇;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与常住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明确融资需求。编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融资规划,制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编制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定投融资需求规模和适度举债规模。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以“一个中心、八大集团”为特征的义乌国资监管运营体系,多渠道推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发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商业性基础设施结合开发的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的投资运营。

  3.创新投融资模式。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重点用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市政设施建设;探索PPP模式融资,出台《义乌市特许经营领域PPP模式投资管理办法》,建立PPP融资项目库。

  (三)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1.优化部门职能机构。调整优化政府纵向和横向职能分工,探索建立大部门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加大对城镇和社区放权,建立“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2.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制定相应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和用地等方面要素扶持。

  3.建立国际贸易便利化管理体制。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相关领域综合化、属地化管理,全面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行“单一窗口”管理模式。

  4.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市、镇两级行政执法资源,促进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整合,推广应用数字城管平台,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开展浙江义乌特色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全域城市化推进机制。加快实现公共政策城乡均衡、公共服务城乡覆盖、公共设施城乡一体的全域城市化发展格局。

  2.提升城市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口岸开放合作力度,谋划建设国际化功能新区,创新外国人管理服务机制。

  3.建立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精细化管理服务机制,深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体制改革。

  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绩考评机制,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指挥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履行牵头协调和指导服务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推进机制。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和阶段性行动计划,出台具体政策,落实承担单位和完成时限,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完善相应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三)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工作交流、年度总结、中期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工作实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梳理和总结经验,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及时上报,遇到的问题难题及时反馈解决。

  (四)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杂志、电台、论坛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试点的浓厚氛围,构建全方位公众监督体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