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是京津冀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面积1283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总人口130万人,常住人口34.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1.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1.2%。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机制。建成管理职能完善、发展方式科学、生态环境优化、城镇功能完善、社会保障有力、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8%;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9%。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机制
坚持同城同待遇,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改革居住证制度,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权利;完善医保体系,2017年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信息系统、基金管理、经办流程统一;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覆盖,探索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城乡统筹创业就业政策;推动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进城务工子女与城镇学生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2014年底前完成城建、土地收储、开发区三大平台建设与完善,2015年底前基本建立起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需要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制定实施金融支持政策,支持投资基金参与城镇开发建设;鼓励城市建设主体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中小企业集合债(票据)和私募债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扩大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并规范利用PPP等多种方式融资。
(三)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省直管市的各项政策,并在一些领域有所突破。按照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整合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培育清风店镇、开元镇两个全国重点镇;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深化“一章制”“一费制”“一站式”服务;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四)建设新兴区域中心城市
把定州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节点,打造“一城、两翼、三星、多节点”城镇发展格局,强化产业支撑,实施“4个4工程”——打造四大园区(国家级3个)、做强四大生产基地、培育四大新兴产业、提升四大传统产业;强化交通枢纽作用,形成“三高三铁”大交通格局。
(五)加强城市规划建设
统筹城镇规划,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完善城市、镇和村庄规划,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统筹“三城”共建,恢复古城、建设新城、改造旧城同步推进,完善功能,改善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定州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国蔬菜生产核心区、全国生猪和油料生产大市、河北省花木之乡等优势,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发展绿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区。建设人文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构筑古城特色鲜明、现代气息深厚的城市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办、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二)完善机制。健全专家论证、实时监控、资金保障和纠偏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例会,研析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动态,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三)加强督查。市督查局将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立项分解并跟踪督办,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量化目标,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力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实做好。
(四)宣传引导。建立专题报道版块,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多管齐下,大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褒先策后,鼓劲加压,引导广大民众自觉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