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是珠江的发源地,面积2.9万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597.4万人,户籍人口641.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1.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9%。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形成城镇布局合理、产业发展充分、城市管理精细、社会事业发达、城乡关系和谐、人居环境友好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补助资金,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合理承受的成本分担机制。
——创新投融资机制,打造“经营性资产+多元化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的融资新模式,多渠道满足城镇化融资需求。
——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扩权强镇、区域同城化发展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行政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有序放开中心城市,全面放开县城和其他乡镇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加大曲靖“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政策执行力度,每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不低于16万人。到2020年,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统筹农业转移人口的财政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合理承受的成本分担机制。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转移支付比例,调整本地区财政支出结构,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补助资金。
4.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2016年前,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批配套设施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基本实现“两床被子、十件衣服”的目标。
5.建立和完善适应劳动者职业发展需要的培训体系,开展就业培训机构的定点认定;采取“贷、免、扶、补”等支持政策,给予10万元以下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民间资本比重达50%以上。
2.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多渠道满足城镇化融资需求。创新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体系。
3.创新金融工具,拓宽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滇东金融交易中心这一新型金融创新机构作用,加快建设金融产业创新示范区,为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创新提供发展动力。
4.打造“经营性资产+多元化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的融资新模式。
(三)推进同城化发展的行政管理创新和扩权强镇模式
1.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各类资金27亿元,启动3个建制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每个建制镇整合资金3亿元;启动1个县开展综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资金5亿元;启动珠江源大城市基础设施及医疗、就业等功能配套建设,整合资金13亿元。在全市推行县级“多规合一”。
2.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麒(麟)沾(益)马(龙)”同城化发展,形成产业、基础设施、城乡建设、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生态环保六个一体化发展。
3.积极探索城市低成本管理模式。进一步精简机构,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公共事业服务项目进行统一招标,减少政府财政投入成本。
4.继续有效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完善控制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调整优化政府职能分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35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协调实施。
(二)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综合试点政策措施,结合曲靖高海拔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实际,创造性研究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为国家提出可推广应用的政策模式。
(三)资金保障。曲靖市级确保每年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30亿元以上,根据试点总体方案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四)体制机制保障。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和标准,建立健全试点工作年度评估考核机制,总结提炼推广高海拔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力争将曲靖打造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