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九区,是重庆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载体,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区等9个行政区域,面积5473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80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7.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73.5%。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在率先推进户籍、地票、农村产权制度等系列改革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通道、改革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试点,为全国特大型城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积累经验。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3%。
——形成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常态化格局。建立健全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的人口管理制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格局。建立规范透明、主体多元、渠道多种、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财力与事权更加匹配,直接融资比例扩大,PPP等投融资改革稳妥推进。
——形成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通道,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引导落户居民合理分布。
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问题。
3.建立由政府、用工企业和个人三方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政府建立“周转金”,承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用工企业承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新增缴费部分,房地产商等承担宅基地地票交易的成本;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4.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充分尊重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意愿,保障其对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有关权益,以市场化方式处置“夹心房”、“连体房”等问题。
(二)改革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编制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以主城九区为重点编制重庆市“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
2.深入推进PPP等投融资改革。
3.债券募集资金重点用于主城九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将城建税、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部用于城市建设。
5.探索创新政策性融资机制和工具。
6.设立城市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
7.探索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
(三)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
1.推进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编制实施镇村规划,统筹城市建成区规划和非建成区规划。
2.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城市建设。
3.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探索基层自治组织改革,构建公民信用体系。
4.优化区域帮扶机制。探索创新劳动力资源有偿输送、土地资源利用协作等新机制。
(四)健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严格源头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2.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3.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4.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壮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设立资源与环境交易所。
5.推进污染治理设施、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服务。
(五)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建设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承办,有关部门、主城九区参加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组,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战略、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将主城九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主城九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纳入市政府督查范畴。建立健全人口、城市开发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试点效果的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