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7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7.7%。长沙市未来将着力建设全面小康之市、“两型”引领之市、秀美幸福之市。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指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市场主导、城乡一体、四化同步、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等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把长沙市打造成为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产城融合发展试验区、城乡统筹推进示范区、湖湘特色城镇建设样板区,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典范。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3%;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1%。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机制。到2017年,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以居住地为基础的人口社会管理制度、城乡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累计实现8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累计实现17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到2017年,政府资产和债务全面清理完成,探索多元化发债模式,改革市政债券发行机制。到2020年,构建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投融资取得实质性进展。
——创新行政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有序推进撤县设市、扩权强镇、县域功能分区、扩权强园等改革试点,树立一批以湖湘文化和绿色低碳为特征的重点城镇品牌。
——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两型”综合配套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产城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多规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预计到2020年,长沙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约为170万人,按照初步测算,人均成本为156615元,总成本为2662.46亿元。
1.破除农业转移人口自由流动的户籍障碍。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在长沙市市辖区执行宽松的落户政策。
2.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基本社会保障补缴、保障房建设投入、市政设施建设等成本,企业和个人主要承担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接受培训教育等成本。
3.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培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创业水平。
4.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需求,增强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
(二)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1.编制长沙市资产负债表,实现政府投资计划、融资计划无缝对接。
2.构建城市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理顺公共服务价格机制等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建设和发展领域。
3.设立城镇化专项基金。设立长沙市城镇化建设基金和城镇化专项基金,设立长沙市城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4.设立金融安全区。以市场化的方式规范金融和化解风险。
(三)创新行政模式降低行政成本
1.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建立和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平台,在有利于发展的基础上,适当对乡镇和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
2.推进“扩权强镇”改革。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
3.推进长沙县功能分区改革。将长沙县域分成六大功能区,对各功能区建立和实施差异化发展政策和考核体系。
4.推进“扩权强园”改革。完善园区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进一步扩大园区自主管理权限,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
(四)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两型”综合配套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加强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制度设计,努力构建“两型”生产生活体系,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基础上推进新型城镇化。
2.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自由平等流动,实现全域新型城镇化。
3.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长沙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现代文化发达的基础上,继续倡导和发扬湖湘特色文化,推进具有历史传承、有文化内涵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4.产城融合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发展空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协调发展。
5.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选择望城区作为试点区域,以工业园区的模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释放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
6.“多规融合”体制机制改革。首先在浏阳市、宁乡县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再向全市全面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长沙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长沙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纳入全市的年度绩效考核。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各区县(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面加强资金安排过程管理。
(三)加强政策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探索形成协同管理、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管理模式,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快培养和引进新型城镇化所需的各类人才,探索形成一套具有长沙特色、符合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相互配套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五)加强项目保障。加快谋划和推进一批能够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生态环境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