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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强拆报亭叫“改移”
时间:2014-08-12 22:19:37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晓亮 
    哪怕是涉及到与媒体多少有点相关的事儿,在传播上,都可能滞后。比如昨日网上突然传得沸沸扬扬的北京朝阳区“强拆报亭”一事儿,从时效上看,其实都算个“旧闻”。

    因为“强拆”其实发生在十天前,主要是上个月最后一天夜里。“朝阳区有69个报刊亭在7月31日夜间被拆除转移。”(8月6日《法制周报》)此事四五天前在《法制周报》本已大篇幅见报了,可是并未引起舆论波澜,从前日晚人民网官微转发当日北青报相关报道后,此事又于昨日因各大媒体和众多媒体人的转评介入,“强拆报亭”事件才最终引爆舆论,真正引起重点关注。

    当然,央视和人民日报官微内容,看起来还是以稳为主的“辟谣”口径,也就是引用的朝阳区政府官方回应:“强拆报刊亭”事件是“改”、“移”,不是“拆”。大意是说近日朝阳区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朝阳区表示,经前期沟通,大部分经营者原则上同意改移。对确实困难人员将依照政策给予救助。(8月10日央视新闻)

    这种准“文字游戏”,在媒体人眼里,当然早已司空见惯,这些年的公共事件中,各种官方口径里类似的推诿卸责之词,很多都是深谙此道的打太极的文字游戏。而且真正扯眼球的是,网上那几幅微博配图:夜色掩映下,一帮穿制服的和非制服人员,暴力制服抓捕疑似抗拆的报亭经营者。这句似有些仿上述官方文字游戏的意思:前后“制服”一词,有动、名词之分,对应的却是“文明”和“野蛮”之别。

    而在官方口径里,这被一句“改、移过程中,遇到围堵报刊亭等方式阻挠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等情况,相关部门已依法处置。”在官方眼里,这本就不算光明正大,趁夜强制拆移的带有“摸黑打劫”色彩甚至不惜出动暴力的一系列行为,竟都是轻飘飘的“依法处置”四字可以完全涵盖的。这种不屑解释的倨傲里,连这套说辞“是否足以服众”都已懒得管了。

    从昨日网上的汹涌质疑声中,反推可知,朝阳区相关执法部门在所谓的“改移”行动中,基本没有顾忌民情民意,连事后遇到如潮诘难时,也懒得多费唇舌作基本的释疑解惑。这也就难怪会有此番“突击夜袭”的程序正义和文明执法双重缺失的强制拆移事件了。

    从较为详尽的《法制周报》的那篇报道可以看出,这次的拆除行动,确实应属“北京市政市容委所说的‘拆除是各区自行行为’”。而且,报亭产权单位最早4月份确也接到整治通知,报亭主7月开始也陆续接到拆挪通知,但是直到开拆之际,都无任何纸质书面文件,所以到底依的哪门子“法”,实在让人狐疑。

    而且,就算整治“形象差、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是否应该允许这些报亭产权方和经营者针对性进行规范完善,而非一刀切地大限之前统一强拆挪移?这等于不容任何协商和异议,更别说广泛征求一下民意,而是为了所谓市容政绩,粗暴野蛮地强力执法,一棍打死。从这个角度说,最需要“改移”的不是那些本来便民利民、现被强制挪移却挪死了的小报亭,而恰是这种罔顾民意,无视市场法则和其资源配置作用,只知推崇行政计划的强制力,且完全对程序正义不管不顾的粗野执法思维。

    涉及善后理赔和行政补偿的,只有一句“对确实困难人员经属地办事处审核将给予救助”,这也让人哭笑不得。本来人家经营得力,适应市场需求自我调节,自给自足,不亦美哉?你非把人家连根拔起、挪栽致死,引得群情激奋网络围攻,然后说对“确实困难的给予救助”,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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