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社会救助,请开启尊严模式
时间:2013-12-27 20:19:2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社会救助,开启尊严模式,要在救助态度、方式、手段上着力。救,是扶危救急,外部“输血”,让受助者度一时之厄;助,则是帮助、服务,激发其自身“造血”潜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会议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篇》这段话粗线条地为我们勾勒出古典“社会主义”图景。从古到今的社会实践证明,无论是什么社会形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皆有所养”是一个社会的底线要求。从社会成员角度,合法获取社会救助的权利,从生存权和发展权推导而来;从公共管理角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不容推卸的基本责任。

  合乎人类更高层次需求的社会救助,止于“皆有所养”是不够的,因为人类还有尊严,人的尊严是统领个人权利的核心价值。一个体面的、合乎人类尊严的基本生活,不仅体现在物质需求,还有精神需要。通俗地说,人不仅要“肚皮”,还要“脸皮”。有时候,“脸皮”比“肚皮”还要重要。今年8月,山东一位4岁女孩患了白血病,花光家中所有积蓄,当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时,女孩父亲坚持自救,靠摆烧烤摊赚钱为女儿治病。不论这位父亲的行为是否理智,他维持尊严的决心是值得我们竖大拇指的。德国已实施了过百年的《社会法典》就将社会救助的任务界定为:“使受助者能够合乎人类尊严地生活”。

  反窥现实,一些社会救助行为在这个方面不免考虑不周。不论是企业赞助、单位捐赠、政府慰问,都喜欢大张旗鼓地搞捐赠仪式,让领导、捐赠者与受赠人合照、录像,再大肆宣传,不太顾及受赠人的颜面。为了杜绝不合条件者申请救助款,主办单位往往采取将受助人张榜公示、接受举报的笨办法,让受助者的尊严荡然无存。一些贫困中学生、大学生怕打上贫穷烙印后被人瞧不起,干脆放弃申请救助。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对于爱心人士来说,用自己的财富去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对政府来说,对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是一种职责。无论是美德还是职责,都不妨在实施救助行为时放下身段、以人为本、把受助者的尊严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而不仅是给钱、给粮了事。人的尊严得到不断提升,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维护困难群众的尊严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提高社会文明。

  社会救助,开启尊严模式,使困难群众生活有尊严,要在救助态度、方式、手段上着力。救助,顾名思义,既要“救”又要“助”。救,是扶危救急,外部“输血”,让受助者度一时之厄;助,则是帮助、服务,激发其自身“造血”潜能。为他们提供金钱与物质之外的其他救助,如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技术指导、法律援助等,最终使受助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也就是说,社会救助要与经济发展、扶贫工作衔接起来。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