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新增加“携带训练合格的导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限制”。 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种犬类不能上公共交通。
北京市的公共政策终于对导盲犬放开了,这是一个难得的进步。
其一,公共政策就该多一些“公共细心”、“公共温馨”。导盲犬不仅是残疾人充满生命的活动的“盲人的手杖”、“指路的工具”,更是残疾人的生命和安全的组成部分。具体到导盲犬能否上公交的问题,即使导盲犬可能有疾病传染性、攻击性,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社会也应该想方设法弥补这类漏洞和不足,比如给导盲犬注射狂犬疫苗,给导盲犬套上笼头、嘴套等,避免危险发生,让残疾人的生活需要和出行权得到满足。所以,北京市对“导盲犬上公交”加上了“携带训练合格的”的定语。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允许导盲犬乘坐公交,既降低了残疾群体的出行困难,又对公共安全、大众担心给予了最大化的消解维护,在公众需要和残疾人需要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让社会文明和无障碍出行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一个理性、文明、有序的社会,就应该做到这种“公共细心”、“公共温馨”,为各色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公共关心,才更能凸显尊严和平等的价值。
其二,对导盲犬的充分尊重和理解。人们之所以拒绝导盲犬上公交,主要害怕受到导盲犬的伤害和攻击。这种愿望可以理解。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是对导盲犬安全性的极大误解。据报道,导盲犬并非一般犬类,按照国际惯例,无论从习性还是从工作能力上,导盲犬都是习性温顺的犬种,除非主人遭到伤害,否则它们不会对人发起任何攻击行为。成为导盲犬的先决条件就是7代内没有攻击同类和人类的记录,一条合格的导盲犬需要花费训导师很大的精力,才能够“毕业”成为盲人的眼睛。据相关调查报告,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一起导盲犬伤人事件。所以,北京市允许导盲犬上公交,也有助于让上述安全常识得到更多传播,提升人们对导盲犬的理解、接纳程度,提高公共卫生认识和安全水平。
其三,是对残疾人关怀理念的积极落实。经济越发展,文明程度越高,对残疾人的关心也应该越细微、真诚。西方一些国家很重视这一点,比如在美国迪斯尼乐园,残疾人在所有的地方都能得到方方面面的帮助,游乐场设备也尽量满足残疾人自助需求;德国一著名球星有一次将汽车停在了盲道上,即刻遭到媒体和大众的批评。残疾人能否享受到社会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出行关怀,体现着社会文明的程度。北京市允许导盲犬上公交,就是对这种人文精神的积极落实。唯有如此,首都应有的大气魄、大胸怀,才能得到实事求是的体现,城市人文精神、温暖程度,才能不断提升。让《残疾人保障法》深入人心,让社会同情心更为饱满,让社会充满更多温情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