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改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强制地方政府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并要求上级部门参与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监督
“两个部门公开的社会抚养费居然相差了11.57亿,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12月25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微博称,根据12月25日广东省财政厅寄给他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2年广东省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为26.13亿元。而此前,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的去年广东社会抚养费为14.56亿元(12月26日《新快报》)。
2013年,舆论关注最多、关注时间最长的大事件之一就是社会抚养费问题。不仅媒体持续关注和追问收支情况,而且多名律师也向多个部门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尽管在舆论逼问之下,7月份至今有24个省陆续公开了2012年度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然而,既不见公开详细收入账单,更不见详细支出账单。至今,社会抚养费收支问题仍是年度最大问号。
之前,有律师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原广东省计生委曾拒绝公开,不过后来还是公开了。虽然从拒绝公开到公开是一种进步,但有关部门公开的数据却在打架,而且不是一般的打架——两个部门的数据相差了11.57亿元。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也就是说,社会抚养费由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征收,然后全部上缴到地方财政部门。然而,同样是在2012年,同一个省,广东财政部门显示征收总额为26.13亿元,而卫生计生部门显示征收总额为14.56亿元,这意味着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只上缴了14.56亿元,那么,财政部门多收的11.57亿元从何而来——难道是自己在垫钱?这不是笑话吗?
显然,无论是哪个部门公开的数据,都经过了一定的批准程序,都不是某个人在随意公开信息。出现这种滑稽的现象,公众很想知道,究竟是广东各地财政部门多报数据,还是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故意少报漏报?虽然各地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均由县一级计生、财政部门统筹,并不由省一级部门经手,但是,既然省一级部门公开数据,就应该对自己公开的数据负责。
在笔者看来,不管两个部门的数据打架是什么原因,至少暴露出两大问题:一是统筹层次太低。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均由县一级计生、财政部门统筹,似乎变成了基层政府的私用钱。据悉,有的地方社会抚养费被挪用、坐支,有的地方把社会抚养费用于接待、提成、奖励等方面支出。这大概是统筹层次太低的原因,由于统筹层次太低,所以上级部门既不管理也不监督。
二是上级部门充当甩手掌柜给了基层政府乱收乱支的机会。上级部门既包括县级以上的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也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即使上级部门过去不统筹、不管理社会抚养费,也不等于可以对社会抚养费不闻不问。大概就是因为上面不闻不问,所以下面才会乱来。
在笔者看来,不仅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财政部门要公开当地的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而且,各地审计部门也要公开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另外,各级人大有必要对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进行重点审议或者专题询问,公开最终结果。尤其是,要修改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强制地方政府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并要求上级部门参与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