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当城管,晚上摆地摊?听起来,似乎很有对比度——摊贩和城管,不一直是“猫鼠游戏”中对立的两角吗?网友爆料:武汉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执法,晚上练摊,在路边卖茶杯。(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14版)
城管部门表态,如果核实,绝不会简单以临时工为借口,撇清关系,会仔细调查,做出处理,第一时间公布。这态度还是很好的。再看网友吐槽:“摆地摊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才是好城管,不贪污不受贿不涉黑”。这是调侃,却也点到一些问题。相比起暴力执法,这个下班练摊、自食其力的城管,简直是“业界良心,城管楷模”。
吐槽“城管摆摊”,需厘清一个问题,就是搞清楚槽点在哪。若认为这是“知法犯法”,或有些逻辑错位,小题大做了。举例说明,只要把城管身份换一下,你看法就截然不同。比如电影里,为生计在西雅图摆摊卖昔日名牌包包的汤唯,你不但不觉得违和,反而对自食其力的前拜金女,怜爱顿生。换成任意一个底层民众,你也会觉得天经地义。
唯独城管,特别惹眼。“城管”和“摆摊”截然对立的思维定势怎么来的?就在于之前某些极端恶性事件,让城管形象蒙污,消解了不少其执法正义性。
但污名化成本,不该由无辜个体承担。既然都认同自发形成的的地摊市场,不应被所谓“市容市貌”虚词架空;既然邻居王哥、赵婶摆摊都是合情合理,为何城管A君就不能出摊呢?
相比野蛮执法被诟病,城管自己出摊,或许还可视为绝佳的形象广告。这也是对摊贩的一种无声声援,或许无意中还有意外的公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