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电视台《法治现场》报道,8月30日下午,河南开封市,由于刚下暴雨街道马路积水,水深没脚踝,但无碍车辆行驶。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慢速驶过,到路中央时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车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9月8日《中国新闻网》)
这则新闻一经传播,立即又掀起了一场关于“扶不扶”的热议。舆论的炙烤点再次袭击着道德的缺失。的确,当一位老人跌落于街头的积水中,当一个个行人视而不见的离去,当老人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善良的泪水淹没了所有的不文明的行为。这样的寒冷是可怕的,这样的寒冷犹如寒光闪闪的刀子,插在我们伤痕累累的心上。那种伤痛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发生的一起事件。某地发生一场车祸,第一个过路的群众寒冷的离开了。可是,事后发现出了事故的竟然是自己的父亲。由于没人救援,父亲的生命离去了。这位市民后悔不已,说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必然会第一个挺身而出。但是,悲剧已经发生,时间不能倒流,留给他的也只能是终生挥之不去的悔恨了。救助别人其实就是救助自己,这是多么浅显的道理?
在如此的寒冷场景中,我们当然有千万个理由去谴责道德的缺失。但是,在这起事件中,需要我们反思的还有很多,这不仅是道德缺失的问题,更需要拷问的有这样三个问题。
其一,道路积水为何能淹死人?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再小的积水都有淹死人的可能。问题是,道路上该不该有这样的积水?这恰恰拷问的是城市的建设和规划。重视地上的雄伟,忽视地下的实用,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李克强总理说城市建设既要面子也要里子。我们何时终结城市看海?何时终结逢雨必涝?
其二,设施管护为何一再缺位?暴雨时节,尤其是下雨的时候,我们的公共部门更应该积极作为,对于危险的地方进行巡逻,引导群众躲避危险区域。遗憾的是,在暴雨时节,我们看到的是站立在窨井旁的爱心市民,是站立在危桥边的好心老人。最该出现的管理人员却不在现场。当路上出现积水的时候,排水设施去了哪里?
其三,为何没有危险指示标志?去年的时候,北京发生一起事故。暴雨导致了地下涵洞积水,一辆私家车载着一家4口走到这里,直接开了进去,一家人同时离开了这个世界。对于城市危险的地方,城市管理者需要做的事情是消灭隐患,一时不能消灭的隐患,要勾画一幅“危险指示图”和标志,尽量减少此类危害。无疑淹死老人的路段就缺少这样的安全防线。
老人淹死在马路上的积水坑里,这本身就是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固然需要强烈的谴责见死不救的道德缺失,深深去反思在这个时代我们该如何挽救正能量。但是,我们也不能只是看到了道德的缺失,更应该看到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马路上淹死老人不值得追究某些人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