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官方微博转发了一位城管队员戴着谷歌眼镜、穿着制服的图片,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网友质疑,城管部门配备如此“高大上”的装备,实在是太奢侈了。事情果真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副谷歌眼镜其实是常州市天宁区城管大队的一位队员自费购买。(4月21日《扬子晚报》)
近年以来,新闻里提及的城管往往与暴力“捆绑呈现”,然而,不论是城管打人还是城管被打,最让人痛心的,还是身为城市秩序“管理者”的城管与市民之间的对立。为什么一名普通的城管队员要花费万元自行配备谷歌眼镜?为什么这样的行为会招来非议乃至无端的猜疑?通过这一架眼镜,问题背后的真相其实已经赤裸裸地暴露了出来。
为什么城管队员要自掏腰包配备高科技产品?其实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感”,需要“有录像有真相”来避免自己被误解。那么,为什么执法者会变成“惊弓之鸟”呢?还是因为其执法行为缺少法律法规“撑腰”。目前,一些地方的城管已经进行了升级,即使是升级之前,其职责也是动辄几百项,包括市容卫生、城市规划、市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停车管理、园林绿化、黑车、城市节水等等。这些看起来琐碎并且不成体系的职责首先就造成了城管队员巨大的工作压力。每天要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各色人等,恐怕没有谁还能坚持得住“微笑服务”。其次,执法项目多也造成了执法依据的混乱,很多城市问题的法规都是有所交叉甚至相互冲突,到底该按哪家的法规,这本身就是个问题。例如擅自占道经营这一个常见问题,就同时涉及到市容环境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几个方面的法规,处罚种类、幅度都不一致。这样的情况不仅造成了城管执法的混乱、执法效力低下,也容易引来质疑和误解。再加之城管行使的处罚权中,对一些违法形态的认定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取证,执法工作就很难顺利进行。
这么看来,城管队员自配谷歌眼镜,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也是“逼上梁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这种行为之所以遭到质疑,甚至被人无端指责为“滥用公款”,就反映出了另一个真相。按说,不论打人伤人者是城管还是小贩,这种行为本身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理应依法受到制裁。但是,在“身份”上,城管队员具有优势,在舆论场中却存在明显的劣势,如此矛盾的“实力对比”导致了城管与小贩的“争斗”总是陷入罗生门。而实际上,城管在舆论场中的这种“风箱老鼠”状态,说到底其实也是执法乱象结出的苦果。
可见,为了提高执法的效率,技术装备的提升是有必要的,但是要想让每一名城管队员都能“心里有底”,还是需要制度发力。只有让城管有法可依,对城管有法可管,那么城管也好,公众也好,才可以避免情绪化意见,不再“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