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1月23日电(记者 钟巧花)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传来的消息,近日,福州市获批“十二五”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试点城市。到“十二五”末期,实现全市公共交通出行(不含步行)分担率达45%以上。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将全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重点建设公共交通一体化、公共交通提速、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智能公交建设、低碳交通建设、需求管理和特色示范项目等7个工程。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规范公交市场运营管理、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用地、强化公交都市宣传、建立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建设规划等8个保障机制。
至“十二五”末期,实现全市公共交通出行(不含步行)分担率达45%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超过60%目标,构建用地与公共交通发展相协调、各类公共交通方式匹配衔接相协调、城市与农村公共交通服务相协调的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满足福州市域居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推动城市与交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