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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文明执法不光是字面上的“你改您”
时间:2013-10-19 20:01:20  来源:齐鲁网  作者:董宏达 

  今后城管执法开口要说“您好”,执法结束时要说“谢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下简称《规范》)昨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规定,城管执法今后都要使用这些礼貌用语。然而,新规实施首日却尴尬频现,城管执法人员刚开口说“您……”,小贩就闻声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变成了“您别跑”(10月16日广州日报)。

  大概是因为此前无论是现实还是舆论,都把城管描述成粗鲁蛮横的样子,几乎名扬全球,给百姓的心里留下阴影,今天突然来个180度的转弯,“礼貌”起来,难怪让小贩“感觉怪怪的”。笔者觉得这是正常的,毕竟,对城管人员来说,规范执法行为要有个过程,对小贩来说,接受新的城管形象也要适应一段时间。

  城市管理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活,城市没人管,政府要挨骂,管理对象多数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为了养家糊口,往往图便利,习惯于沿街摆摊赚取微薄收入,这本就是矛盾。城市需要整洁卫生,需要有序生活,如果市容环境管不好,随处垃圾乱扔满地摊贩人车混行,百姓会不满意。处理得不好,还容易激化矛盾。

  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城市管理工作,应该多静下心来说公道话,而不应该完全把矛头指向所有的城管人员。现在,广州实施《规范》中明确要求执法中要使用礼貌用语,这是强化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举措,应该给予鼓掌。因为,社会需要和谐风气,城管与商贩之间更需要和谐。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规范》在执法中得到落实,换言之,如何将让小商贩接受《规范》?我觉得,重要的是公正对待城管与商贩,不可偏袒某一方。

  其一,文明执法,是城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城市市容管理,目的是建立良好的秩序,达到这一目的需要扫除影响秩序的障碍,其中如何让街头游动小贩有秩序地摆摊设点,就是个难题。每一个街边小摊都关联着一个家庭的生计,如果为了市容环境直接将这些小摊掀翻或者没收,当然会立竿见影,但未免野蛮粗暴,不尽人性人意,必然加剧矛盾。文明执法,不仅是图形式门面,而是讲究执法者对执法对象的尊重。城管文明执法,不光是称谓上的“你到您”,更是要让“自食其力”的人群有尊严的生活;不仅仅是“你到您”的字面转变,而是执法部门对“社会自食其力者谋生”思想上的转变。

  其二,文明执法,也应包括被执法者以及整个社会的文明。城管队伍需要严格整肃规范,尤其是对那些野蛮粗暴执法,打骂被执法者的城管员,必须严肃处理。但还要看到,城市市容管理是永久的课题,不是撤掉城管部门就自然能好转的。退一步说,即使放开街路,允许摆摊,也照样存在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比如允许在一条街道开办早市,就要有一定的开市、收市时限,要有保洁、治安等规范要求,而这些事,不可能都指望商贩自律来解决,总要有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管理,而只要有人管,又会产生矛盾。即使将城管所担负的城市管理职能交给其它部门,类似的矛盾也不会自生自灭。

  其三,文明执法,要有配套措施承接。据媒体报道,在香港,被称为“走鬼”的无牌小贩,也曾让香港政府十分头疼,但香港并没有一禁了事,而是通过颁发牌照的方式将小贩纳入了法制轨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小贩必须持牌经营,并接受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的小贩事务队的卫生监管。这种管理办法,才是科学文明的,让人觉得有人情味,很值得我们借鉴。

  总之,文明执法,需要转变城市管理理念,以实现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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