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来宾的街头,数不清的商贩正在把各种地摊儿摆在街道上,行人、机动车只能缓慢地在地摊儿之间穿行。怎么就这么理直气壮呢?摊贩们说出了上面的“真相”:他们都向城管交了钱,而这笔钱居然又进了市财政的腰包,仅今年的一个季度,来宾城管占道经营罚款一项就向市财政上缴100多万。(中国新闻网)
最近一段时间,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暴力冲突新闻不断,不是城管伤小贩就是小贩伤城管。在公众的印象中,城管执法机关与占道经营小贩之间,好像时时刻刻都在上演一部精彩的猫和老鼠的游戏,总是能够将游击战中“你来我退、你退我追”这一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骤一听闻当敌对关系变得合舟共济之时,总觉得如此的“和谐”显得太过不对味。
“有钱能使鬼推磨”。按照城管要求,当小贩将姓名、起止时间、摊位地点、摊位号等相关信息一一填报完毕以后,再交上少则200元,多则500元的费用,就可完事大吉了,一下就从违规占道小贩摇身变成被组织“允许”的人了,开始理直气壮的进行占道经营。而城管也按照各自的默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管。
虽然,500元钱不是很多,但交了费就可以占道,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城管就因为区区500元就放下原则,给交钱小贩违规行为开启绿灯,这其中暗含的“规则”让人担忧。无论何种执法,其首要前提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当原则一旦能被金钱来收买、违法行为能被金钱来规避,城管执法与“钱”挂上了钩,其执法的威严将荡然无存。
其实,作为城管,其根本定位就应当是城市管理者,其一切包括罚款、拖车等一切手段都应紧紧围绕“管理”这个核心内容而服务。可收了点钱后就默许甚至纵容违法占道经营,表面上看,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关系好像确实变得“友好”了,但却让原本应当水泄不通的道路变得举步维艰,让周边生活的群众变得苦不堪言,在让民众公共利益的同时,城管,也忘掉了其自身原本的职能定位。
总而言之,当地城管此种管理办法,或许能够将与商贩之间冲突减少,但这种行为并不是民众所期冀的文明执法,而是一种权力寻租,损害的是地方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