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拆违建,花56万元请安保来当“外援”?昨日记者获悉,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刚完成一项政府采购,花费56万元外聘保安公司负责拆违行动的安保工作,引来一片议论声,有市民担心如果外聘人员没有严格培训和管理,可能会出现反效果。(10月14日《广州日报》)
违建顽疾并非存在一日,城管拆违建,依法执法有点难,这是事实。首先是因为城管等执法部门人力、物力不足,且长期存在执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导致违章建筑的累积,面临艰巨的执法现实和困境。另一方面是很多市民都想扩展自己的空间,以此占用到公共空间,和执法机关形成对峙,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此外,违法的成本低,执法的成本高,这也是拆违难的原因之一。
但应该承认,任何的执法都是有难度的,没有难度的执法是几乎没有的。就像,法院执法,公安交警执法、渔业执法等等都是有难度和风险的。那么按照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这样逻辑推理,是不是为了执法的顺利,减少风险,都要请保安来“维持秩序,保护执法人员安全”呢?
城管部门花56万元请保安“外援”,作为“政府采购”——花钱请保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保安服务,是把保安作为行政执法的工具,这个钱花的冤枉,应该问问纳税人同意不同意,不能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痛,为行政执法当保镖。
花钱请保安虽然不是来帮城管“助威”或者“打架”的,但保安是保护城管执法人身安全的,这实际上是城管的“临时工”之后又多了一群“临时工”。城管的力量增强了,但实际上保安无形中参与了执法的行为。保安参与了城管的整个执法过程,没有执法权却变成非法执法的现实。如果是维持疏导拆违现场秩序,这个完全可以用协管来做,没有必要花钱请保安。
如果是避免发生聚众闹事或暴力抗法等情况,应该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执法,而花钱请保安“助威”壮胆,协助执法,保安成了有一个“临时工”的挡箭牌,人们担心拆违现场出现外聘安保人员会让违建违法者有“如临大敌”的感觉,很可能会引发对抗情绪,激化矛盾,人们还担心在执法过程中万一发生什么问题,这些安保人员会成为替罪羊,成为继“临时工”后的又一个借口。无论如何,城管部门花钱请保安都是弊多利少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