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在光天化日之下存活6年之久的庞大违建物,民众的质疑与追问不会随其“一拆了之”而烟消云散。正如当地居民所言,“这样的事情要好好地查一查,挖一挖这违法建筑背后的关系”。
北京人济山庄“最牛违建”进入大拆阶段,预计很快拆完。违建主人张必清在电话中称,因违建所带来的压力,他已经病倒,并称违建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希望城管部门手下留情(综合央视等报道)。
尽管当地城管部门已公开表态,只要违建在期限内拆除,将不对房主进行行政处罚,但对于一座在光天化日之下存活达6年之久的庞大违建物,民众的质疑与追问未必可以随其“一拆了之”而烟消云散?正如当地居民所言,“这样的事情要好好地查一查,挖一挖这违法建筑背后的关系”。“最牛违建”的倒掉,传递出政府强势拆违的信号,也应是对依法规范建筑管理的警示。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违章建筑也不是一夜冒出来的。应该说,建筑面积800平米、有山有树有花草的“楼顶别墅”,从运料到施工,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会藏着掖着。而面对由此引发的房屋漏水、噪音扰民和楼道地板破损等权益受侵害,住户居民缘何不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联手维权?从楼下不堪其扰的住户换了三茬,宁可贱卖也得逃离的现实看,邻居们选择惹不起、躲得起的态度,是违建肇事者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助推者。如果受侵害者早日诉诸法律解决,违建侵权的行为或许不会延续这么久。
与人们长期以来对城管妖魔化的认知不同,面对“最牛违建”业主的不理不睬,城管部门熟视无睹与无所作为的太过“温柔”,着实令人失望更让人匪夷所思。究竟是慑于肇事者的身份与名声,还是背后另有隐情?人们诟病城管部门看人下菜碟的选择性执法,就是要求城管部门主动作为,一视同仁。既要不媚权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又要尽职尽责,防患未然,毕竟拆除每一起既成事实的违建都难免劳民伤财,更严重挫伤政府公信力。
其实,类似这种“楼上楼”的空中花园并非个例。京城“最牛违建”尚在拆除,“苏州最牛违建”随即浮出水面,并且同样是六年举报无果。在笔者看来,楼顶过度的违章装修及“空中园林”的屡禁不止,原因是对楼顶的管理使用缺乏监管。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顶理应归全楼业主共有,但现实情况是,开发商多以“赠与”的方式将楼顶交由顶层住户使用。这就难免会让顶层住户产生“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认知错觉。由此看来,遏制楼顶违建,必须加强对楼顶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顶层业主将共有部分据为私有。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新近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已明确提出“不得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连通的平台或晒台”、“高层住宅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要求,这无疑是从制度层面完善对楼顶违建说“不”的具体举措。人们期待北京“最牛违建”的拆除成为各地查处违章建筑、完善制度管理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