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媒体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济山庄B栋楼顶天台上一处二层假山违建进行了曝光。这座明显属于违法建设的“花果山”,从开建至今已有六年之久,它以一种颇为耸动和夸张的姿态屹立在京城的光天化日之下,被网友称为“北京最牛违建”。
最牛违建,暴露出当下一些人的特权心态,他们有钱有权有关系,却不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反而认为自己理应占用更多公共资源,张必清买了一套房子,就胆敢占了整个楼顶平台,扩建800平米,底气也在于此。
可以想见,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海淀城管对于这处“最牛违建”的整治拆除工作应该不会再拖延。然而,追问不应止步于个案,我们应该透过这起事件,去反思法律的扭曲适用与广泛存在的选择性执法现象。
随着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们已经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可这起“最牛违建”案所昭示的,是在纸面的法律之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基本法治准则,仍在许多时候遭架空。
有人这样调侃当下法治现状:“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段子只是段子,调侃不一定就是现实,但它却可能是一些现实的某种演绎。长期以来,法治生态都相当的脆弱,由于特权做派的普遍存在,一些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普遍不佳。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在践行法治上,不断作出提醒和重申,然而,一起执法不作为或选择性执法事件的曝光,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伤害。
“最牛违建”即是这样一起执法不作为或曰选择性执法的典型案件。“花果山”不是一日建成的,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也不是天生就养成的,无论海淀城管有多少理由和苦衷,也无论其为解决问题做了多少的尝试和努力,公众看到的只是,物业公司明目张胆成为违法建设的协助者,在整整六年时间里,海淀城管放任“最牛违建”建造不停。联系其业主、“奇经堂”老板张必清曾任某区政协委员的背景,以及颇能显示其官商人脉与能量的若干头衔,似乎这一切都很好解释了。
媒体报道曾披露一个细节,曾有小区居民就“最牛违建”找相关部门反映,但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当地居委会也曾将问题反映至城管部门。从中,公众至少有理由怀疑,正是由于相关权力部门的疏忽和纵容,使得张必清敢明目张胆地违法建设,以至执法延宕无力,造成今日之局面。
最牛违建所暴露的,是一些人自认占有更多社会资源,就有特权,就能对抗法律的严格执行,这是对法律的嘲谑和反讽,亦表明特权做派在我们的社会上还大有其市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既是宪法所明定之原则,也是执法部门所应坚守之基本伦理。倘非如此,对弱势者如小贩动辄拳脚相向,对强势者如“最牛违建”却一味软弱偏袒,这是法治建设的悲哀。“最牛违建”一类的特权现象与选择性执法不可一直持续,城管部门欲获公信,就应有违必究,不必等到舆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