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安市淮安区,使用两个多月的遮阳棚却要被该区城管拆除,这让负责安装遮阳棚的刘女士十分不解:当初建遮阳棚是在网络征集民意后、经过城管等部门同意才试点安装的,为什么要予以拆除呢?对此,淮安区城管局郝达峰局长昨天表示,拆除理由是怕冬天到了,遮阳棚下面雨雪不易融化导致意外事故,因此已安装的遮阳棚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强拆。(8月16日《扬子晚报》)
30年河东,30年河西,而对于淮安市淮安区的遮阳棚南临的命运却是两个月河东,两个月河西。两个月前,淮安市淮安区通过征集民意在街头安装了遮阳棚,为行人挡雨蔽日,备受好评;两个月后,这些遮阳棚却面临着拆除的命运,而下令拆除它们的,正是当初同意建遮阳棚的城管部门。
这就让人困惑了,城管部门当初曾经做过充分的民意调查,进行了网络“听证”,然后才拍板决定安装,按照城管的说法这么做是本着“亲民理念,人文城管”的宗旨,这是“执政为民”的好事啊,为什么城管放着好事不做偏做违背民意的“坏事”?城管有什么难言之瘾?面对记者的采访,局长郝达峰坚定的表示,遮阳棚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强拆的可能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郝局长不止一次地称遮阳棚效果好,而且他也表示,自从在路口安装了遮阳棚后,因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少了许多,但对于为什么要拆除遮阳棚,他笑称这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当初开会研究安装遮阳棚只考虑到夏季市民出行等候红绿灯时能有个遮阳的地方,没有想到冬季一旦有雨雪天气,遮阳棚下面结冰的雨雪很难融化,将会给行人造成意外伤害事故,那样,作为批准安装遮阳棚的城管局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是领导眼光看的远,在炎炎夏日就想到了萧瑟寒冬,想到了寒冬后遮阳棚下面的冰雪,想到了冰雪覆盖地面很可能给行人造成的意外伤害,而真的要是出了事故,不就背离了当初的“亲民理念,人文管理”的宗旨了吗,真是不当官不知道责任重。官体民,民却不体官,为官最痛苦的就是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平民百姓的眼光就像京剧《龙江颂》里的李志田,巴掌山挡住了双眼。看的不高,想的不远。但,且慢,俺还是有一事不明要问问局长,既然你有如此远见,当初在建遮阳棚的时候你的“远见”哪去了?既然建的时候,由淮安区副区长彭凯召集区监察局、城管办等十多家乡镇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户外广告设置和渣土运输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会办。会议认为,在十字路口设置遮阳棚是城市文明的象征,从保障安全交通角度考虑,可在关天培路与楚州大道交汇处先行设置一组遮阳棚,内容必须以公益广告为主,商业广告为辅。试行一个阶段后,再根据实用价值和效果,在听取市民群众和社会各方意见后,决定是否在其他十字路口推广。而且城管部门做过充分的民意调查,进行了网络“听证”,你们城管部门同意才试点安装,为什么现在要拆了不再例会,不再去做民意调查,网络“纳言”?建的时候风风火火,要拆的时候拆意已决,甚至不排除强拆,政府部门不能学孙猴子说翻脸就翻脸,如此“朝令夕改”伤害的不只是老百姓,更大程度上伤害的是政府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既然遮阳棚方便了路人,行人在此等候红绿灯时是有说有笑,有的市民在进入遮阳棚后还特意取下他们所戴的遮阳工具,多么的凉爽、惬意。老百姓赞成的呼声很高。为什么“执政于民”的好事不坚持到底呢?而拆除的“冷幽默”的解释:冬天棚下冰雪难化怕生意外也站不住脚,理由让人“很不理解”,为什么一件便民好事,政府非得“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