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安市淮安区,使用两个多月的遮阳棚却要被该区城管拆除。当初建遮阳棚是在网络征集民意后、经过城管等部门同意才试点安装的,为什么要予以拆除呢?对此,淮安区城管局郝达峰局长给出的拆除理由是怕冬天到了,遮阳棚下面雨雪不易融化导致意外事故,因此已安装的遮阳棚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强拆。(8月16日 新华报业网)
使用才两个月的遮阳棚要被拆除,无论怎么说,都会让人感到这件事情很蹊跷。在安装遮阳棚之初,已经过城管等部门同意,安装之后,受到了市民的好评和欢迎。虽然是作为试点,但说明这个决策是合民意、顺民心的。
拆除遮阳棚,淮安区城管局长给出的理由实在牵强,令人不解——冬天遮阳棚下面的雨雪不易溶化。容易让市民滑倒受伤可能是事实,但是不易溶化就有点不符合实际了,只要及时铲除,只要城市管理部门真正负责,不易溶化是不会出现的。以此作为拆除遮阳棚的理由,只能说明该城管局的强势和懒政,说明该城管局为了推脱责任,不顾民众的出行需求和心理感受。
当初申请并安装遮阳棚的刘女士既有为民服务的爱心,又有商业头脑,投入资金安装遮阳棚,既服务了市民又为自己的生意做了广告,获得了经济效益,这样的行为值得鼓励。城管部门顺势而为,赢得了市民的赞誉,连城管局长也对遮阳棚称赞效果好,减少了交通事故;现在却因为在冬季那点不易溶化的雨雪,以及可能的管理责任,执意对遮阳棚进行拆除,莫非里面有更多的隐情。
但既然已经批准安装遮阳棚,城管部门就应该一言九鼎,坚守信誉,只要不涉及到重大民生问题就不应该随意毁约,让投资者蒙受损失。只要双方的诉求都能摊在阳光之下,就一定能协商出一个各方多赢的结局。
但愿遮阳棚的拆除令只是城管部门与刘女士的利益博弈,这场博弈的结果能有利于广大市民,而不是只利于作为管理单位的城管部门,或作为投资者的刘女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