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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没有城管
时间:2013-07-10 14:09:4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徐隽 
    有人说,评选最费力不讨好的十大职业,城管肯定算一个。如果说,曾经是“管,小摊小贩不满;不管,市民群众不满”,那么现在已经成了:“管,小摊小贩和围观群众都不满。”

  当城管遭遇“说什么,都不信;怎么干,都不行”的尴尬时,有人建议:既然备受指责、不受待见,不如将城管取消了事。

  真能取消了事吗?这还得从城管的职能说起。

  在绝大多数城市里,城管承担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无照商贩查处、绿化养护、城市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占道清理等诸多职能。

  可以想象,假如没有城管,城市中的小贩游商、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谁来约束?

  有人可能会想,“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没了城管,自有工商、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来管理,只要“各扫门前雪”,管好自己该管的,城市自然治理得当。问题是,各职能部门真能分工明确,一管到底吗?

  我们不妨追溯一下历史。

  10多年前,城市里本无城管。那时,城市管理职能分属工商、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正可谓“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带来的不是风平浪静,反而是“有利的争着上,无利的绕着走”,商贩和市民利益都得不到保障。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以全国人大制定行政处罚法为契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逐步从试点推开,城市管理中的行政处罚权也由分属多个部门,逐渐集中到具有综合执法权的机构手中,城管应运而生。

  以史为鉴,让我们看到了10多年前,没有城管时,城市管理的困窘;让我们不得不承认,城管的出现,是一个进步,它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减少了一事多罚的纷争,消弭了职能部门互相推诿的灰色地带。假如没有城管,回到过去城市管理的模式,不仅是倒退,也为法律法规所不允许。

  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的小商小贩,面对城管执法,有这样那样的抵触,甚至抗拒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作为城市管理受益人的围观群众,不仅少有为城管说话的,而且常常趁机起哄,阻挠执法。

  这种局面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既有部分城管暴力执法、野蛮执法、违法执法损害了城管形象和公信力,也有人们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小商小贩的同情怜悯,甚至不排除有人受欺骗、蛊惑。

  有一个共识,不容否认:城市需要管理,城市离不开城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越来越重要。10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审视城管执法面临的尴尬时,需要讨论的不是城市需不需要城管,而是城市需要什么样的城管以及应该为城市管理营造怎样的舆论环境。

  给城管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不为别的,只为大家有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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