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公开表示,环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许多职能出现交叉重叠。“水里和陆地的不是一个部门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不是一个部门管。”并自承:“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
称中国的环保部是全世界“四大尴尬部门”之一,既道出了中国环保事业的宏观困境,也表达了环保执法者对工作现状的不满情绪,还给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隐性批评。
环保对于当代的重要性以及对于未来的决定性,已无需赘述。在这里需要讨论的话题包括两个:一是环保部在国家的宏观管理体系和执法权力体系中应当居于何种地位?二是如何尽快消除环保部门所面临的尴尬。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资料,该部主要职能有9项,包括负责建立健全环保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保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拥有这么多职能和权力,看上去环保部的权力很大,但由于有关环保法律制度的软化,它的权力貌似强大实则缺乏保障。
纵观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环保执法部门,很多都被赋予了强大的权力。比如美国法律规定,联邦环保局对在自然资源保护、污染防治治理方面执行不力和对各项环保计划的实行不予配合的州,有权给予严厉惩罚,如果州环保局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联邦环保局还可以直接接管其运行。在州级政府权力强大而完善的联邦制国家,联邦环保局能有如此强硬的权力,的确非同小可。
相比之下,中国的环保部门却显得无力。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国环保部门所做的规定或决定,很难得到同级强力部门的支持,更难得到下级政府的配合协助。
从表面看,环保部门的权力边缘化,是环保执法者尴尬的体现。实际上,政府在权力配制过程中忽略了环保工作所保障的民众的健康、安全和未来发展的基础,才是问题的根本。说白了,当前的政府权力配置,依然带有浓厚的急功近利色彩和政治优先公益次之的思维。
有鉴于此,中国需要通过多方努力来消除环保部门的尴尬,使之成为一个有理念、有行动、有权力、有威望、有保障的强力部门。
首先,环保部门需要自身发力,充分运用已有的国际法规则和国内法制度,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向世人展现自己勤勉的形象。如果环保部门自己怠于行使职能,而把希望寄托于中央政府的再放权,那么即便放权再多,也终将成为摆设。在这个问题上,环保部要向审计署学习。审计署能够依法掀起一场场审计风暴,环保部为什么不能掀起一场环保风暴呢?
其次,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要继续强化环保工作的地位,硬化环保部门的权力,明确环保工作的制度,规定其他部门的配合义务。在这个问题上,立法机关也许可以考虑在整个行政权力体系中以环保作为中心之一配置权力,并赋予环保部门以准司法权,即凡环保部门所做的决定,其他部门和下级政府都有无条件执行的义务。同时,通过立法赋予环保部门以强制调查权、禁令权、公务员即时处置权等。
再次,政府和环保部门都要意识到,环保工作涉及面广,要想真正做好环保工作,就必须紧紧依靠全民动员和公益机构的积极性。因此,环保部门要积极推动国家对环保公益组织的支持与保护,通过培育越来越多的环保公益组织来配合环保执法工作,唯如此,环保部门才能一呼百应。
此外,环保部门之外的其他政府机构和官员,应当再来一次环保理念的大普及,以对未来负责的角度,真正重视环保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法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