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城管局近日颁发了一个特殊的奖项——“委屈奖”,受奖者是该局一位在执法过程中被打的女队员胡玉钢。城管局方面表示,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队员,可以给予一定精神安慰,以鼓励其文明执法。(7月2日《法制晚报》)
女城管遭掴耳光,荣获“委屈奖”,原因是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文明”执法。但该城管局对文明的定义是什么呢?如果是面对百姓暴力,一味委曲求全,那么执法者和法律的威严何在?笔者不禁想问,女城管遭掴耳光荣获“委屈奖”是鼓励老百姓打人呢,还是鼓励城管找打呢?
不管是打人还是被打,事情都有个是非黑白,需要有人出来担责。而这件事情表现得很奇葩,本该对商贩追究责任的事情,变成了对城管的表彰大会。其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值得我们深思。
其一:城管面对商贩的粗暴行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此做法予以鼓励,这有助于鼓励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不要暴力执法,尤其是在城管与商贩矛盾如此激烈的现状下,这样的缓和措施确实有必要,但病要医好,不能头痛医脚。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执法者的威严和权威,不欺压老百姓,但也不能被人欺压,执法者失去权威,那么社会的不文明不合法现象如何治理呢?
其二:执法部门,针对打人事件,不对打人商贩执行该有的惩罚,反而表扬被打城管,实在犹如其“执法部门”之名,是在借颁发“委屈奖”之名掴自己的耳光。作为执法部门,其首先必须得有法律意识,至少要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该部门却对受到侵犯不维权的城管予以表扬,这是在鼓励,受害者应委曲求全,不维权吗?
其三:有关部门,对打人商贩不予处置,反而授奖给被打城管,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管自身底气不足。因为平时形象、口碑太差,与商贩积怨太深,以至于连维护自身权益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怕处罚商贩,又可能给城管加上一条欺压百姓的罪名。舆论的压力以及“瓜田李下”之感,让城管在该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打了退堂鼓。
城管的口碑及舆论的压力,都让城管在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时,没了底气。那么,公正执法的底气何来?这就需要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合理把握文明与暴力执法之间的度。不要把文明极端成软弱,更不要将暴力作为解决商贩与城管之间问题的唯一方式。法制社会,需要的是遵从法的精神,而不是通过“委屈奖”来鼓励城管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