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黑户”人群超过1300万,超过很多国家的总人口规模,占全国所有人口的1%以上。其成因也比较复杂。除了50%左右来自于逃避计生罚款而没有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外,还有10%左右来自于未婚生育而无法登记户口,也有15%左右因各种原因而没有主动登记户口。政府部门必须分类施策,统筹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补登记问题。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黑户”问题的财政投入。很多“黑户”个体错过了接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因此生活普遍困难,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群体连生存都难以维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各类“黑户”群体的保障和支持力度。
需要中央或上级政府统筹考虑。因拐卖或流浪儿童而导致的“黑户”,很多不了解出生所在地。他们很难明确由哪个派出所来登记,可能遇到推脱不落实的情况。这就应该在全国层面进行统筹,综合考虑个体意愿、最初被发现地、当前所在地和各地的财政能力等,统一规定每个地方需要登记的“黑户”比例。西部贫困地区财政本来就不宽裕,“黑户”群体又主要来自于这些地方,因此上级政府在分配财政资金时,需要对这些地区进行倾斜。
需要地区间横向配合。由于逃避计生罚款、婴儿被拐卖或无法在当地生活,很多“黑户”逐渐流入外省市。补登记难免会牵涉到跨县、跨市甚至跨省的不同政府部门,以获得“黑户”基本信息或者交换证明材料等。
县域内不同部门间要积极配合。比如,户口补办登记需要出具医学出生证明,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后,出生证明早就不见了;或者孩子本来就是在家里出生的,根本就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相关医院或者卫生主管部门就应该积极介入、通力合作。
“黑户”群体分散在全国各区域和各行业,不同政府部门不完全掌握了“黑户”情况,民政部门掌握收养或流浪群体中的“黑户”现象,社会保障部门掌握着医疗和失业保障中的“黑户”群体,教育部门也掌握着积极申请入学而又没有户籍的“黑户”群体等。
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同公安户籍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通知或劝告个体主动到派出所进行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