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公安部选准了一个解决“黑户”问题的好时机。会议除了再次表明解决的基调和原则外,还明确了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的工作思路,并形成了一个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口问题的意见,这些都令人期待。
解决“黑户”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很多方法可以选择,但鉴于问题的复杂性,还须抓住主要矛盾。目前,1300万“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因为没缴社会抚养费,上不了户口。所以,消除计生与户籍捆绑的“土政策”,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切入口。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还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没有相关法条规定公民违反计生政策,子女就不准上户口,而是明确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就具有中国国籍,户口登记机关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无附加条件。早在1988年,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文,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多地计生部门和基层公安机关往往无视法律和禁令,依然按“土政策”行事。
个中玄机就在报道透露的这句话中——在具体工作中,又开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门作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在新生儿落户时又要履行相关职责,即要求其父母出示《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现实中,一些公安部门作为计生委的兼职委员,帮计生“卡”超生儿上户,计生则给公安一定的提成,即所谓“上户费”,为其改善办公环境、提高民警福利。且看去年5月19日《新京报》的一则题为《计生部门出“赞助费”,请公安卡超生上户》的长篇报道:根据江西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多达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此种情形并非修水独有。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兼职计生委还有利益分成,何乐而不为?但对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兼职委员单位制定的职责,公安部须牵头开展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做好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协助提供有关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统计资料和年度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统计资料等,并没规定公安有帮计生“卡”超生儿上户的职能,更没规定有收取“上户费”的权力。显然,从江西修水等地的公安兼职计生委的职能发生错位就可以看出,何以计生捆绑户籍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何以“黑户”数量有增无减。
“打蛇打七寸”,公安部既然提出了解决“黑户”问题的意见,就得找准解决之道:让公安兼职计生委的职能归位,切断两者间的利益链条,从而消除计生与户籍捆绑的难题,分类分批解决1300万“黑户”的户籍问题,恢复他们的公民身份和应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