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有关方面就山东“9·14”平邑强拆血案发出官方通报: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连续五天不间断调查,在省刑侦和消防专家组具体指导下,提取有关物证送权威部门鉴定,综合勘查检验、尸体检验、物证检验、审查讯问、走访调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某村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9月20日大众网)
9月14日,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某村农民张纪民,因宅基地拆迁纠纷在自家房屋内被烧身亡,强拆又冷不丁地回到了舆论的中心地带。回想这些年,野蛮拆迁一度让人不寒而栗,痛心疾首,有关方面为遏制暴力强拆出台过许多政策,也针对性地修改了一些法律法规,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改由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明确了征地拆迁案件法院必须受理……新的制度安排能让人看到暴力强拆正在走向终点的希望。
可是,“9·14”事件却打破了这个社会致力于构建和谐拆迁的努力。对于整个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当地在9月20日发布的官方通报里做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和回应,虽然表明“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但也很明显,张纪民虽然是自焚,但却发生在强拆现场,我们还是能从字里行间清晰地看出暴力强拆的丑陋与罪恶。
按照通报,“死者张纪民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与拆迁方达成协议”。9月14日,当地政府直接介入,一路人马根据“事先约定”,控制了张纪民的妻子,与此同时,另一路人马则来到张纪民家门口,“准备实施强拆”。对于张纪民个人而言,恐怕对各种可能的后果是有心理准备的。当妻子被抓,当地政府把强拆的发条上紧到极限,在一个强弱分明一触即发的现场,再以一己之力阻挡拆迁已经毫无可能,张纪民守住房屋心理防线瞬间被击垮,而选择了“人在房子在,房子不在人不在”……暴力强拆中形形色色的自焚悲剧又一次重演。
其实,9月18日晚,当地也曾发布消息称,对直接参与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的平邑县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等7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可以说,强拆是导致平邑“9·14”事件最终走向自焚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让人发现暴力强拆并没有绝迹!公开报道里尚未有张纪民提起诉讼的描述,我们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农民是否知道他本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因而惋惜于他错过了一次“依法维权”的机会,可当他面对冲在强拆第一线的地方官员,权力的蛮横之下,只会是弱者的绝望了!或许,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是,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至今没有不许“行政强拆”的明确要求,这可能给一些地方政府留下了暴力强拆的空子,平邑“9·14”事件之后,这个漏洞得尽快补起来。
还需要说一点,人们反对的并不是拆迁,而是拆迁的某些方式和手段!城镇化不可阻挡,拆迁也不可避免,平邑“9·14”事件表明暴力强拆仍旧会间歇性发作,我们需要警惕长期以来暴力强拆惯性下的路径依赖,拆迁必须也应该行进在文明、和谐、法治的轨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