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有网友举报福建连江县下宫乡一名副乡长踹掉拆迁户大门,并称“小事不要计较”。对此,副乡长本人向南都记者否认说过这番话。而下宫乡政府认为,拆迁户私下录音,抹黑政府形象,构成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发帖网友则构成诽谤罪,建议警方传唤当事人。(4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一边说发帖网友构成诽谤罪,一边又说拆迁户构成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既然说拆迁户私下使用录音设备传播,那也就是承认当时录音属实了,何以还称发帖者构成诽谤罪呢?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既然拆迁户所录的音,确实是副乡长自己所说,也就不存在诽谤,网友只是如实地将录音转述,而且乡政府罗织的拆迁户的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在法律中并没有。只要录音录像并没有触犯法律,没有侵犯当事人隐私,就应该允许录音录像,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何况副乡长与拆迁户之间是在谈公事,而百姓对官员的工作,本就有监督权,录况且录制的内容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莫大关联,怎么就成了非法行为,还罗织出一个自己编造的新鲜罪名?
副乡长否定了自己踹门的事情,下宫乡政府则说录音是断章取义,这还有待调查,但录音一出,下宫乡政府就急忙忙建议警方介入调查,“为省重点项目顺利征迁保驾护航。”给人一副一触就跳的凶恶嘴脸。
有很多权力部门遇到公共危机时,往往会进行危机公关,进行解释,努力自圆其说,有的则是以守为攻,对举报内容完全予以否定,甚至实行“反制措施”,如跨省抓捕发帖人等等都是时常看到的事,这是为了维护权力的“尊严”。此次下宫乡政府还是沿袭了一些权力部门惯常做的这一做法,他们看到舆论已经倒向拆迁户一边,如果低头认输,舆论关注,不仅副乡长会因此受到处分,或许征迁时只能耐心坐下来与拆迁户们谈判,不能够“踹掉拆迁户大门”进行拆迁。
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愿与拆迁户坐下来谈判,无视拆迁户的正当权利,他们不明白也不想明白民众财产权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民宅对他们来说就是踹开就能进的菜园门。很多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土地财政,他们打着城镇化的名义,肆意践踏民众权益,实行强拆、违规卖地,加剧着民众与政府部门的矛盾与冲突。
正是为了保证自己在征迁中的绝对强势地位,他们不惜罗织罪名,不仅要将拆迁户仅有的一点话语权剥夺,还要将媒体及舆论的监督权也剥夺, 也就是“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他们不想与拆迁户站在平等的地位去谈判。这种现状亟待改变,要能让地方政府、开发商与拆迁户能充分博弈,必须首先保证拆迁户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要让征迁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让媒体与公众监督,而侵犯民众权益者必须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