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山东省平度县84岁的孤寡老人李树荣,因“无人照顾,几近饿死”。从媒体刊出的照片看,骨瘦如柴的老人的情况确实惨不忍睹。如果老人确是孤寡,那么目前至少有两项政策对老人是适用的:其一,五保政策:“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其二,低保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制度”。但是,虽然中央领导近年来一再强调要“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但现在看来,这两项现行制度都没有对李树荣老人起到应有的社会保护作用。
问题出在哪里?平度的“李树荣老人事件”告诉我们:政策好,还必须要有好的实施政策的体制和机制相配合,才能把好政策恰到好处地落实到有需要的保障对象身上。因为这五保制度和低保制度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必须有严格的行政程序来确保资金不被滥用。从政策规定来说,五保制度和低保制度都是从“个人申请”开始启动。但是,如果有需要的人因为某种原因不具备以上规定的行为能力时,就需要有替代性的法定渠道。
按照国际惯例,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关注并在必要时介入、干预和转介,在基层社区应该起到重要的作用。说句大白话,在制度安排上,在城乡基层社区,应该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时时关注每一个老人的生活状况,在老人有需要时,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政策并提出申请。在老人不具备行为能力时,还要直接帮助他们去办理所有的手续。
在中国,尤其在农村,由于政社不分,这些责任就都落到基层干部身上。如果基层干部忽视甚至漠视老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甚至对于处于危急状况的老人采取“呵呵呵”的草菅人命的态度。那么,他们就应该被问责并且追查到底。须知基层腐败就犹如大坝“豆腐渣化”,必须加以百倍的重视。
众所周知,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由于人口流动,以常住人口计算,老龄化的发展在农村快于城市。可以预期,如果对农村的老年保障和服务不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恶果,在农村要比城市可怕得多。同时,这还不是资金保障的问题,服务保障的问题可能更紧迫,更重要。
平度的“李树荣老人事件”提醒政府和全社会,必须对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做一次全面的排查,先把“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落实下去。且不说五年后的“全面小康”,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至少“社会主义不能饿死人”,不再应该有丝毫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