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十二中学上晚自习的学生们也面临广场舞困扰。2日晚上,丰台城管来到附近的广场上,向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发放了倡议书,劝导大妈们在高考来临之际和高考期间,暂停广场舞或者降低声音,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对于城管的劝导,大妈们并不买账,待城管走后,大妈们仍然选择调低音量继续跳舞。(6月4日《北京青年报》)
这边厢,发起冲刺的高考学子需要安静的自习环境;那边厢,广场舞的噪音依然“声声入耳”。于情于理,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应该做出妥协和让步。城管、学校、跳舞大妈们一番交涉之后,从舆论传播来看,“无视诉求”“不买账”等词语被贴在广场舞大妈们的身上,更让她们显得蛮横不讲理,话语对抗的火药味亦是有增无减。
其实,抛却先入为主的预设立场,在这起事件中,广场舞大妈们真的没有做出妥协和让步么?显然不是。城管来劝导大妈们时,请求她们在高考来临之际和高考期间,暂停广场舞或者降低声音。城管走后,大妈们尽管没有暂停跳舞,但明显调低了音量,这何尝不是一种理性的倾听和让步呢?很显然,大妈们并非想象中的“油盐不进”。
毋庸讳言,舆论场里的话语权大多把持在年轻人手中,而广场舞大妈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其意见没有得到充分表达,这样的话语权失衡,难免让人“偏信则暗”。当我们在舆论空间里快意讽刺、挖苦她们时,是否又认真倾听过她们的诉求?事实上,大妈们跳广场舞并非没有自己的理由:既可以强身健体,也可以丰富文化生活,促进邻里交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冷静思考一下,这些诉求难道有错么?
丰台城管发放倡议书和小礼物也好,广场舞大妈理性表达诉求也罢,化解广场舞矛盾,需要这样的心平气和的对话和沟通,而不是怀着预设立场,一味地批驳和嘲讽,甚至隔空谩骂:“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试想一下,大妈们在舆论空间里本来就缺乏话语权,做出了让步依然被贴上“蛮横”的标签,她们还有多少意愿再参与平等对话?这何尝不是在给广场舞矛盾火上浇油?
不可否认,广场舞在某些地方确实扰民,有网友甚至戏谑它是“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泼粪、鸣枪、放藏獒、购置高音炮,居民们的“自卫反击”方式让人错愕,结局也是两败俱伤。很显然,堵不如疏,化解广场舞矛盾,既需要政府及时补齐公共文化建设的短板,合理引导老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需要利益诉求的各方开展理性对话,在对话机制、协商形式等方面多想一些办法。
面对广场舞的烦人噪声,很多人总是寄希望于环保、城管等行政部门发挥作用,但从丰台城管的实践来看,学生的利益诉求通过“二传手”来表达难免被弱化,而公权力的参与有时反而会产生抵触情绪。由此看来,针对类似广场舞的问题,社会管理还应该多从纯民间的解决机制上下功夫,让矛盾双方组建专门的代表力量,在平等主体之间进行面对面交流、商议,通过利益妥协达成共识。试想一下,如果在这次协商时,能够让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直接和广场舞大妈们面对面,让利益诉求更直接地表达和对话,其效果会不会更好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