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广场舞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高考临近,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的晚自习学生们也有这样的困扰,每天晚自习时,学校旁边广场上广场舞的音乐声打扰了学生们的思绪。昨天晚上,丰台城管来到丰台十二中附近的广场上,向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发放了倡议书,劝导大妈们在高考来临之际和高考期间,暂停广场舞或者降低声音,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对于城管的劝导,大妈们并不买账,待城管走后,大妈们仍然选择调低音量继续跳舞。(6月4日北京青年报)
高考临近,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宁静的复习、休息氛围,城管劝导大妈们停跳广场舞,此举于情于理都无可厚非,也应得到大妈们的理解和配合,但令人意外的是,不少大妈并不买账,等城管走后照跳不误,只不过把音量调低了而已。对此,有不少人特别是考生的家长感到忿忿不平,以为高考关乎孩子的前途,关乎他们一生的命运,大妈们为什么不能给予理解和配合呢?
其实不止是现在,从5月份起随着高考的时间越来越临近,全社会高考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备受争议的广场舞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不仅考生家长们频频发帖呼吁大妈们暂停广场舞活动,媒体也不断刊载广场舞“静音”或停跳的新闻,从“正面”引导热衷广场舞的大妈们为高考、考生让路,许多地方都采取“有力”措施严管广场舞,不少公园、社区甚至纷纷取消了广场舞活动,一时之间出现了一座城市都容不下一个广场舞的咄咄怪事,实在令不少以广场舞作为精神寄托的大妈们难以接受,甚至发出在高考期间绝不停跳广场舞这样的狠话。
很显然,大妈们这样的态度和做法确实过于偏激,但我们大可不必指责大妈们不善解人意,不通情达理,更不能批评大妈们太自私、太霸道,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应该换位思考:考生的权益固然要受到保护,但大妈们跳广场舞的兴趣爱好同样要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总不能为了保护考生的权益而牺牲大妈们的利益吧?笔者这样说或许会引来骂声一片,甚至会被斥为不识时务,但笔者觉得长期以来,我们对高考、考生太“娇惯”了,不就是一个高考嘛,居然搞得全社会都为之让路,特别是高考前半个多月各地纷纷祭出全城护考、全城禁噪的杀手锏,有些地方甚至连救护车、消防车的警报器,火车、轮船的汽笛,以及鸟叫、蝉鸣、蛙声都一律列为禁噪范畴,使得社会秩序、民众生活、自然规律全都因高考而改变,这样的代价和社会成本是不是也太大了?
坦率地说,在高考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环境完全应该,但绝不该走向极端,让全社会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让一座城市为此停止转动,让民众生活为此改变节奏,或曰我们绝不能让考生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之上,而是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让考生利益和公共利益、民众利益相互尊重、相互融合,力争做到井水不犯河水。
以大妈们跳广场舞为例,这既是她们的权益,也是她们长期形成的一种健康、乐观的生活方式,我们谁也没有权力干扰她们这种生活方式,剥夺她们跳广场舞的自由,即便以高考为由也不行。这里就有一个如何平衡的问题。窃以为,作为城市管理者一方面要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方面不能简单地下达这样或那样的禁令,打乱人们正常的生活,而是要拿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耐心来细化我们的管理,比如对广场舞,我们的管理者可以根据跳舞场所与学校的距离,测试一下音量在多少分贝的情况下不会对考生产生影响,并以此为据要求大妈们将音量控制在安全系数之内,同时加强巡检和音量测试工作,督促大妈们不要影响考生复习和休息,这样不就可以让考生复习迎考、高考与大妈们跳广场舞和谐共处了吗?可问题是,这样的管理太费时费力,也太麻烦了,根本没人愿意这样做!
实际上,广场舞与高考并不是没有相容之道,关键就看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肯不肯下工夫,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其实很多事情不是不能也,而是不为也。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常常是以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来代替管理,这样看上去是“管”了,但由于没有一系列措施跟进,往往解决不了具体问题,使管理流于一种形式,就像广场舞,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可结果却差强人意,问题就在于我们没有一个精细化的管理办法和严谨到位的管理机制。说到底,这还是不作为和懒政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换言之,所谓的城市管理,顾名思义就是既要管,又要管得合理、到位,且要理顺各方之间的利益和关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是管理者的失职,就该追究管理者的责任。现在,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反思一个问题,就是在充分保障考生利益的同时,是不是也要合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民众的利益呢?或是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呢?我想,答案无疑是肯定的,现在就看城市管理者有没有这个决心、有没有管理智慧及能力,来改变过去一切围着高考转、一切为高考让路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生态,把我们的考生从畸形的庇护中解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