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1时许,广西北海市一青年男子李某因琐事与其姐姐发生激烈争吵,后觉得对面广场的跳舞音乐太吵,一怒之下从铺面拿起一把刀冲到广场将正在跳舞的三名群众砍伤。记者了解到,目前三名伤者已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5月26日 新华网)
对于这起暴力事件,笔者瞟了一眼评论,网友大多表示“干的漂亮”。同时,广州日报报道《悉尼市长:咱们要引入广场舞!》网友评论则为“文化输出……小心别后悔”。看来广场舞在带领中国大妈们远离牌桌,走向锻炼身体的道路上带来的负面问题也越来越多。
广场舞作为一种中国大妈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健身活动,近年来备受关注。一方面,广场舞遍及城乡大街小巷,参与面广;另一方面是噪音扰民等问题屡见不鲜,之前有成都居民每5分钟报警一次,如今有男子嫌音乐太吵而砍人。
不可否认,广场舞因其音乐音量大、参与人数多、活动时间长等因素,确实存在一定的扰民,但是面对扰民情况,我们只能以暴对付吗?只能幸灾乐祸吗?
广场舞活跃了中国的大街小巷,让中国大妈们走出了家门,锻炼了身体,丰富了生活,形成了特有的广场舞文化,如何规避广场舞的缺陷,不让其落入如此尴尬的境地,我们要三思而后行。
首先,舞者与普通居民要加强沟通,站在双方的立场,进行疏导,达成理解,可以约法三章,如,遇学生高考,不跳;遇春节等重大节日,不跳;遇噪音太大,整改前,不跳等,提高舞蹈队的自律意识。其次,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方面也要加强管理,要疏亦要导,在规划适合群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时,对场地、时长、时段、音量等进行具体且严格的限制,把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少。再次,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管队,收集民意,及时与舞蹈队沟通,及时排解可能因扰民而引起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