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城管遭围殴事件,再次展示了城管的整体形象危机。3名殴打拍照者黄某的城管和15名殴打城管的滋事者同时受到行政拘留处理,尽管双方均有错,但舆论的谴责方向一直集中在城管身上。这些声音实际发泄的是对政府的不满。
城管处在城市治理的最基层,执法环境极其复杂。而为了降低治理成本,城管中的“临时工”很多,他们执法经验欠缺,其中一些人的个人素养达不到执法的基本要求,这增加了发生基层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摩擦的几率。
苍南事件中拍照片的黄某被多名城管或者他们聘来的临时工殴打致伤,这是绝对不应发生的事情。不仅3名殴打者被处以行政拘留,这些人的上级主管领导亦应受到问责。
现在一些地方的城管成了政府治理不善的替罪羊,他们的工作得不到认真指导、监督,导致错误的发生。一旦出事,全国的城管跟着背黑锅,又缺少官方力量站出来担当,帮着化解,而宁愿让城管充当社会冲突的前哨。
这样的局面既对城管群体很不公平,也最终伤害了政府的整体公信力。说到底,政府的问题是找不到替罪羊的,舆论对城管的全部意见最终要落到政府的头上。
城管问题需要彻底解决。从政府方面,要对城管执法的必要性重新认真评估。如果城管的工作无可取代,就应实现整个城管队伍的正规化,包括全体城管人员的编制化,结束“临时工”现象,由此多付的治理成本,社会理应承受。
如果城管可以被取代,改革就应当发生。这个决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共同做出,可以拿出几个城市做试点,开展扎实的公众意见讨论,这当中城市应当追求什么样的治理水平,是否可以允许城市的某些街区在一定程度或一些时段里“有点乱”,应让不同意见充分争辩,并最终形成最大公约数。
城市管理是很少涉及国家政治的领域,应当有发挥灵活性的巨大空间,而不应把很多非政治的内容变成政治。其实化解围绕城管的冲突恰是中国社会治理改革的有益探索区,对这个冲突政府不应躲着绕着,而应正视它,把它作为提高整个社会治理水平的突破口。
舆论对城管的意见越多,化解这个问题的综合意义越大,反过来拖着它的长痛也越难自愈。围绕城管现在每年都出几个公共事件,它们或者是舆论上的,或者是舆论与现场互动的,其对社会信心的干扰和损害不容轻估。
针对城管的争议多是由具体执法冲突引起的,城管的一些正面作用同时有目共睹,为结束这些争议,舆论应同政府一起努力。理性的态度必须主导这一过程,情绪化的声音不应受到欢迎。因为这是在决定我们的城市街道应当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实现之。
城管粗暴打人的行为必须彻底制止,舆论对城管群体缺乏冷静的围攻也应结束。让我们来认真解决问题,让这个解决过程成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次积极实践。不要误以为这一实践包含什么风险,我们的城市和国家能够从中得到的只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