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对古城破坏式的大规模商业开发,我们不答应”——河南洛阳市老城区226户居民因对政府相关征收方案不满,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法庭。3月28日,这起河南省受理的最大规模行政诉讼案在洛阳中院开庭。
洛阳市老城区政府的相关征收方案,涵盖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区和部分控制区,征收面积达1000多亩。而且,区政府事前没有召开听证会,赔偿标准未经评估,对被拆迁群众也没有妥善安置。当地居民还反映,早在前年政府就与开发商私下签了协议。若如此,当地政府成被告,一点都不冤。
政府违法征地并不鲜见,在违法征地过程中,公检法等部门或为主动示好,或因政府所迫,往往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这一次,洛阳市中院依法受理该案,实属不易。
不过,对于200多户居民来说,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从法院受理此案到开庭审理,直至终审判决,仍然存在不少变数。这并不是说,原告可能面临败诉结局,而是说法院能否依法独立审判,仍有待事实验证。既然打官司,肯定有人输有人赢,如果是法院独立公正作出的裁决,无论哪一方都应予以尊重。怕只怕,作为强势一方的政府部门,奔走于台前幕后,伸手干预司法公正。
此前有居民向洛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这一结果不难预料,因为这仍属于行政程序范畴,而政府部门往往不会自己左手打右手。现在的问题是,哪怕进入司法程序,有的地方政府也不愿遵守游戏规则,甚至暗中操弄法律工具,以司法审判作为强拆的幌子。这样的例子,同样不少见。这也是此案审判过程中值得高度关注的地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行政诉讼案俗称“民告官”,由于涉及诉讼主体的“特殊性”,以及容易受公权力干预的“现实性”,对评判司法独立性与公正性尤其具有典型意义。就此而论,洛阳市中院能否独立公正审理此案,既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体现,也是对司法改革的一种考验。
当然,法院不是一定要判政府败诉,才叫公正审判。这里想强调的是,任何一方都不该干预司法,迫使法院作出有违事实与法律的判决。尤其是当地政府部门,更应克制住伸出黑手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