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拆迁纠纷频发,某些安置也难令人安心。作为河南省首个村民高层安置房,安置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三个合并拆迁村庄的福民一号小区陷入“质量门”。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许多房门靠纸填充,个别楼房墙体内不见水泥,小孩摔跤能碰出坑。
当拆迁户住进了门板可用手掰断、墙体“土掉渣”、下雪房漏水的安置房,会是怎样的心情?这样的“福民一号”,到底是福民还是祸民?
面对安置房成“豆腐渣”,各方的说辞令人大跌眼镜。
施工方给出“专业解释”——“墙体起沙主要是由于工人在施工中添加的‘砂浆宝’太多。”将责任推给工人是无耻的,“节省”水泥的根本目的是建设方千方百计降低造价,根本不顾墙体强度不足的严重隐患。监理方则声称“当时已经发现问题,并责令建设单位整改了。”所谓的责令就能撇清责任吗?整改就整出个“墙掉渣”?验收方的回复更令人愕然——“我们只对验收的程序进行监督,如果参建各方认为质量合格,就可以。”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参建单位怎能说自己盖的房子有问题?全看别人眼色,验收只是走过场?房子的问题明摆着,外行都能看出大概,内行不是“不懂行”,而是在装蒜。当施工、监理、验收三方“穿一条裤子”,“坑爹工程”是如何炼成的,也有了赤裸的解释。
还有一些疑问有待回答。施工方必然是工程的乙方,那么工程的甲方又是谁?通常来讲,乙方是按照甲方给出的预算来盖房,如果甲方给出的工程造价过低,“价低质次”难以避免。现实中,作为甲方的开发商恶意压低建筑成本的例子有很多。“福民一号”的投资主体究竟是谁?到底是施工方在用料上以次充好,还是甲方的工程预算本就不足,不可不查。
伊滨区管委会初步确定整改方案,对于回访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立即入户更换或维修,力争4月底前完成。如果说房门、窗户这些“小病”可以“治愈”的话,那么房子主体结构的“大病”该如何治?2010年,北京曾责令拆除并重建6栋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保障房。“福民一号”共有49栋18层以上高层楼房,这些房子到底有没有“主体病”,理当由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再给出审慎的处理方案。急吼吼地“力争4月底前搞定”,是否真是为拆迁户着想,还是又出于“赶工期”与“尽快平息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