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房地产的部分没有具体提出“调控房价”,一时间引起很多猜测。但仔细读来,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更加务实,并且多了很多新的提法,如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等等。新的调控方式淡化了行政手段,更加尊重市场规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房地产部分的论述与以往有所不同,没有再制定全国统一的调控目标,而是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出台相应的政策,因而被称为“分类调控”。
什么是“分类调控”?分类调控就是能局部调整的,就不要整体调整,调整手段对整体影响越小越好;能够用经济手段调整的,就不要用行政手段调整,行政手段越少越好;能够由城市政府调整的,就不要由中央政府代替,越是基层能够主动调节的,越要纳入基层政府调节。
房价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还在供需不平衡。由于人口膨胀等原因,大城市尤其是北上广等房地产资源的稀缺性是客观存在的,“刚性需求”也是事实存在的,在需求无法缩减的情况下,要想房价稳定就需要增加供给。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保障房的供应,并且改变一刀切的模式,提出“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这也具体体现了政府“分类调控”的方向。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住宅供需矛盾属全国之最,重点增加大城市的保障房供应,不仅是社会保障的体现,也使一部分准备勒紧裤腰带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低收入家庭打消了购买商品房的念头,减少了一部分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
此外,增加共有产权房的供应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共有产权房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房类型,其更大的意义是在于涵盖了部分中等收入群体,也就是所谓的“夹心层”,这部分人群也是住房的“刚需”群体,共有产权房给他们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像北京还提供了“自住型商品房”这一新的选择。多种选择的提供,分散了“刚需”,大家可以不必一窝蜂的恐慌式购房,从而减少了房价上涨的压力。这样的调控,就是更多倾听来自市场需求的声音,也会更加有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的供应,以及“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超大户型的发展理应受到限制。而让更多“刚需”能买得起的商品房进入市场,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房地产企业的责任。相信随着新的调控思路和措施渐次展开,房地产市场能够迎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