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虽小,大贪不断。当前城镇化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如何防止村官“坐地生财”,确实值得关注。否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愿景在一些地方就会大打折扣。
新华社昨日发文聚焦村官腐败,提到一些地方近年被查办的村干部七成涉及征地拆迁。在此之前,广州市已对村官实施出国审批管理,2014名村官统一上缴了护照。出台此政的主因是当地3名村干部,十几年间“鲸吞”1.27亿元补偿款。
村官虽小,大贪不断。当前城镇化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如何防止村官“坐地生财”,确实值得关注。否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愿景在一些地方就会大打折扣。
村官其实不是“官”,无论是村支书还是村委会主任,说到底都是农民身份,而非公务员。但不是“官”的村官也有不小的权力,如果监督不到位,也容易滋生腐败,甚至酿成惊人的大案。深圳市龙岗区村干部周伟思就被举报坐拥20亿元身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称其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有关拆迁和项目开发的“好处费”。
随着城镇化加速,农村尤其是城郊村,集体土地的升值显而易见。依照法律,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那么土地资本化后的增值收益也理应由村民公平分享。但是,面对唾手可得的“唐僧肉”,一些村官往往把持不住,有侵占政府各类补偿款的,有收受开发商贿赂的,还有以各种借口伸手向农民索贿的,更有甚者“三头通吃”。本应带领村民一起致富的村官,因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变成了掠夺村民财富的“硕鼠”,这固然有村官个人道德败坏的原因,但也应该看到村官腐败的背后还有或明或暗的权力推手。
一些村官在任多年,长期侵占集体利益,腐败已经公开化,但利益受损的村民又很难撼动这些“土皇帝”。究其根源,不得不承认有些村官的腐败行为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怂恿和保护。对大多数村民来说,手中最宝贵的资源莫过于土地,一旦遇到征地拆迁,自然要讨价还价。在这个博弈过程中,一些被政府部门看好的项目就可能因为价格谈不拢而延缓或者搁浅。此时,政府部门往往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进行“包干”,这就为村官的腐败留下了空间。为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包干”难免变蛮干,在一些政府部门看来这却是有魄力的。一些基层政府也倾向于让横行乡里的人当选村干部,并为此架空村民自治。利益惊人还可以为所欲为,大权独揽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村官中走出大贪也就不稀奇了。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平等参与和共同分享,如果村官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集体土地增值收益难以实现公平分享,即便一些低保户的“救命钱”都可能被顺手牵羊,这些已经得到验证,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