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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城镇化:现状、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3-10-29 12:37:41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蔡继明 高珮义 

作者简介:

蔡继明: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民进北京市副主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兼任中国社科院、南开大学等10余所科研院校教授。

高珮义: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特邀高级研究员。

    中共十八大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所谓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也就是中国式城镇化道路。那么,中国式城镇化与欧美和拉美国家的城市化相比,其特色到底是什么,学者们的认识并不相同。刘士林教授认为,欧美模式是正常的孩子,代表现代城市化的主流,拉美式城市化是早产的孩子,很失败,而中国式城市化是早熟儿。代表了世界城市发展的未来 。本文试从“是什么”、“怎么样”和“怎么办”三个层面解读中国式城市化,并对刘文中的某些观点提出商榷,以就教于刘士林教授及学界同仁。

中国式城市化的现状:是什么?

    毫无疑问,对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客观描述、概括和总结,是正确认识中国式城市化的客观基础和历史出发点。
    首先,从人口的城市化来看,尽管2012年52.6﹪的城市化率(按国家统计局口径称城镇化率)存在很大的水分(其中2亿多农民工是被城市化的),但它毕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城市化的现状。虽然已经进城的2.6亿农民工尚未真正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并未取得同等的市民待遇,但他们毕竟已生活、居住、劳动在城市,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也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普通市民,都已不能再无视他们的存在和诉求,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存在和诉求。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已成为农民工自身和社会各界普遍的呼声。
    从空间城市化来看,经过近60多年的发展,近670座建制市,近2万个建制镇已矗立在中华大地,它们成为未来中国式城市化发展的载体和城市引力场的引力中心。大城市规模还会继续扩大,大城市座数还要继续增加,许多小城镇要发展成为中小城市,许多中小城市要发展成为上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已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基本大趋势。
    从国家战略层面上分析,2001年出台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年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李克强总理则反复强调:“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 ,2013年下半年有望重新出台“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2011-2020年)”,把城镇化发展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这表明城镇化已上升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战略。
    以上就是我们对中国式城市化现实的基本判断。

中国式城市化的问题:怎么样?

    那么,上述中国式城市化进程是否正常,是否令人满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未来中国式城市化发展道路的政策导向和顶层设计,而不同利益集团如农民工和市民、开发商与居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其代言人(包括学者)的答案显然是不同的。但是,只要我们以科学的精神和公正无私的态度,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以民生为导向来研究中国式城市化,就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中国式城市化成绩很大、问题不少,但总体上评价,中国式城市化是扭曲的和滞后的。
    说它是扭曲的,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口城市化大大滞后于土地城市化,大量乡村人口进城为城市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市民化,更没有分享到与他们的巨大贡献相一致的城市化收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居然  积累下一个2.6亿的农民工弱势群体,从而使中国式城市化患有远比“拉美病”更为严重的“中国病”。
    说它是滞后的,是因为就中国在18世纪所具备的城市化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言 ,它至少应和欧洲的城市化发展同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持续不断的战乱等诸因素,使中国式城市化脱离了世界城市化的正常轨道,直到今天,它还低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仍然没有完成城市化过程。
    总之,无论从哪个阶层的立场上说,都不能说中国式城市化优于拉美城市化,更不可如刘文所言:“中国城市化从一开始就考虑得比较仔细,顾忌的层次和关系繁多,因而我们民族构建的中国式城市化模式,理应是人类城市化所有可能的道路中最好的那一条”,至少已走过的中国式城市化之路并非如此。至于刘文说“中国式城市化道路和模式代表了世界城市发展的未来”,就更有夜郎自大、坐井观天之嫌了。

中国式城市化的未来:怎么办?

    作为一种理想模式或顶层设计的中国式城市化,其中包括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等等。它要回答的问题是“怎么办?”。从指导思想上看,中国式城市化的政策导向和顶层设计,必须体现人民大众的意志、愿望、权力和利益,这是不再继续受刘文所说“煎熬”的必要前提。
    根据城市化发展的普遍规律 ,借鉴国外城市化发展的经验教训 ,充分考虑到中国国情,针对当前中国城市化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今后中国式城市化的主要任务不是再一味扩大城市的空间,而是要着眼于农民工进城落户、迁徙人口在城市定居,即人口的市民化,其中首先是已经进城的2.6亿农民工市民化。
    为此,必须根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缩小国家行政性征地的范围,在符合法律和城乡统筹规划的条件下,应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由转让、抵押和出租,和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  同价,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同时加快农村家庭承包地流转,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除了上述土地制度改革外,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政府还应采取如下一系列配套的政策: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各项政策法规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真正给予进城农民以平等的居民待遇,这已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关键一环,只有真正改革户籍制度,进城的农民才有可能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同时,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国家还应出台各种配套法规政策,用以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基本权益,如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劳动权和休息权和劳资纠纷等问题,从而使“身份”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
    要消除进城务工农民的失业和医疗的后顾之忧,必须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除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标准外,对于尚未建立前述农地退出机制的进城务工多年的农民,可以用其农村的宅基地换取城市的住房,用农村的承包地换取城市的社保。对于跨省、市流动进城务工的农民,应由中央政府统筹协调。
对于在城市务工满半年的农民工子女,应与当地城市居民子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禁止学校向他们收取入学的赞助费。
    3、统计和公布涵盖城乡的真实失业率,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
    建议国务院责成劳动和统计部门,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研究统计指标和办法,由垂直统计部门,或者中立的社会调查统计机构,对涵盖城乡的全社会失业率进行全面或者抽样调查,形成较为客观的宏观经济失业率指标,并按月向全社会发布。这样,才有助于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把实现城乡统筹的充分就业作为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之本。
    4、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中小企业占一般企业总数的97%以上;65% — 80%的劳动力在中小企业就业,发达国家每千人企业数量50个左右,发展中国家每千人中的企业数量也在20 — 30个左右,而我国每千人的企业数量只有10个。在未来40年中,要解决进入城市的5亿农民的就业问题,必须把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尽快出台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吸纳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国家应设立正部级的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同级的相应机构。
    5、提供大量廉价自住房,为新增城市人口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应该指出的是,加大廉价自住房的建设力度,不仅能为每年新增的1500万城市人口提供住房,从而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时也会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因为按照我们设定的城市化目标,未来40年内,将有近5亿多人口转移到城市,这个数量超过了美国、英国、法国人口的总和。假定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将配套10万元的能源、交通、通信、医疗、教育、住宅等城市配套设施,5亿多人的大挪移将产生出50多万亿的投资需求,只要我们开启这个阀门,这个潜在的投资需求至少还可以拉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15年。
    6、建立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政绩考核制度
    要把一个城市的城市化水平、农村居民变市民占城市人口的比重、进城务工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比重、农民工居者有其所的比重、农民工子女与本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受教育权利的比重、农民工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障的比重等,列入各级政府及官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从而使加快城市化成为各级政府和官员追求政绩的自觉行动。
    7、建立国家城市发展委员会
    城市化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法律、文化等各个层面,需要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等政府各个部门相互配合与协调,建议成立国家城市发展委员会,和国家发改委平级,协调各部委有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各省市自治区、各地级是和县级市,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有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政策。
    总之,要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既需要政府动用财政资源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又需要政府拆除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制度藩篱,深化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在内的各项改革,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彻底铲除城乡户籍管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解决农民工在住房、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同等市民待遇问题。

如何理性评价欧美、拉美城市化模式

    刘文把欧美式城市化比作“正常的儿子”,把拉美式城市化比作“早产的儿子”,而把中国式城市化相应比作“早熟儿童”。这些比喻形象生动,但并不准确。根据我们的研究,事情却恰好相反:欧美式城市化并不正常,拉美式城市化亦非早产,中国式城市化则难产晚熟。让我们细说端详。
    首先,刘文认为,“欧美模式是现代城市化的主流”,并进一步指出,欧美城市化模式是个“正常的孩子”,“具有自然发育成熟的特点”。事实上,这个所谓“正常的孩子”是一个被各种激素催生而成的体态肥胖、性格暴戾、自私、贪婪的畸形早熟儿!不可否认,作为一种国别或区域性城市化模式,它有一定可借鉴之处。但是,城市化发展是一个全球化趋势,而不是一种国别现象,在某国看来似乎“具有自然发育成长的特点”,并不一定就“是现代化城市化的主要代表”,尤其不能看作“是当今世界城市化的主流”。当我们把欧美城市化发展模式放在一个全球城市化发展的大框架中来看时,立即就会发现,欧美式城市化模式,是一个极不正常的孩子,是一个靠强取豪夺得来的“激素”(全人类积累上万年的物质财富和精神食粮)喂养早熟的畸形儿。按欧美式城市化模式,养活一个欧美,全世界人民已筋疲力尽,整个人类唯一可居的地球,已濒临“荒芜”。
    众所周知,欧美城市化之所以取得那么“辉煌娇人的业绩”,并非完全如刘文借用城市社会学家之口所言,“欧美在进行城市化时,本国人口相当稀少,经济增长足以维持全部人口的生活水平”。坦率地说,即便是具有严重欧美中心主义的欧美史学界,在他们那些充满偏见和自我辩解的史学著作中,也没有勇气得出这样令人怀疑的结论。让我们顺手拈来一两例。著名欧洲史权威作者德尼兹·加亚尔等在其名著《欧洲史》 中明确指出:“欧洲的殖民地扩张给非洲、亚洲、澳洲人民带来悲惨的后果,他们往往受到无情的剥削,他们的资源受到无情的榨取。”被某些专家学者“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经济历史数据的考证和分析专家”安格斯·泰迪森在其代表作《世界经济千年史》 中指出:“西方国家发达的过程离不开其对世界其他地方的武力侵犯。美洲的欧洲殖民化意味着对土著居民的灭绝、边缘化和征服。欧洲与非洲三个世纪的接触中在奴隶贸易上。从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欧洲与亚洲国家之间的屡屡战争目的在于建立或维持殖民统治或贸易特权。另外,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还伴随着一系列掠夺性战争和损人利己政策。”
    让我们再看一组数据,仅自1756 —1811年的55年间,英国从印度掠夺的财富计达50亿英镑,相当于1850年机器输出总值100万英镑的5000倍。自1835到1872年英国仅向中国贩运鸦片一项获暴利达1.4亿多英镑。到1914年,英国殖民地面积已多达3350平方公里,相当于其本国土地面积的110倍!至于说美国城市化靠残酷杀害土著人掠夺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靠发动战争大发战争财的历史事实,更是尽人皆知。
    进一步说,由于欧美式城市化这个早熟畸形儿不正常行为示范对整个世界城市化进程的误导,全球性资源严重短缺、生态严重恶化、环境严重污染、人口严重危机、就业严重困难、贫富差距严重拉大……甚至刘文也认为,拉美走欧美城市化之路掉进“陷阱”,中国走欧美城市化之路面临“阴影”,我们认为印度也走不通欧美城市化之路,非洲更走不成欧美城市化之路。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根本就不具备欧美城市化发展的条件和优势。当前,欧洲已掉入“福利陷阱”,陷入欧债危机,美国在尚未走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的同时又掉入“财政悬崖”,种种迹象表明,欧美城市化之路自身业已完全失去了可持续性。正常儿不正常是也!
    其次,刘文认为拉美式城市化是“早产的孩子”,并且武断地称“这个模式很失败”,是所谓“拉美陷阱”。刘文对拉美式城市化的这个判断是有失公允和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刘文是以欧美已经完成的城市化标准来衡量拉美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可比性。撇开欧美标准不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地区,拉美式城市化发展与非洲、亚洲(不包括日本,主要是指中国大陆和印度)的城市化模式相比,既非“很失败”,也不是什么“陷阱”,而是一个像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一样会存在某些问题的城市化过程必经的阶段。这样一个阶段,在欧美式城市化过程也是普遍存在过的,它们存在的城市病在当时并不比拉美当今的城市病轻,而拉美式城市化中的城市病与当今的非洲、印度和中国相比并不显得更重。实际情况是,当今拉美地区城市化率已达80﹪左右,以PPP衡量的人均国民收入也相应超过1万美元,大大高于非洲、印度和中国。 从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增长速度分析,也看不出拉美式城市化模式有“早产儿”的特征,借用刘文提供的数据,“1950年,拉美地区的城市化率为41.6﹪,到了1980年,这个数值迅速飙升到65.6﹪”。经算术平均,历经30年增加了2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0.8个百分点,远低于同期日本和韩国的年均增加速度,我们知道,根据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在城市化率40﹪到60﹪之间,正是增长速度最快的阶段。据此也得不出拉美式城市化是一个“很失败”“早产的孩子”的结论。
    据我们接触的拉美国家的一些朋友反映,虽然他们承认自己国家的城市化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认为有什么不正常,更不存在刘文所说的“被都市化”,也不是“人工刺激和西方诱导的结果”,而是拉美人民自由选择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刘文在开列了拉美式城市化存在的各种问题之后,明确指出,“这些问题在非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反省非洲模式、亚洲模式乃至中国模式,而偏偏一味指责“拉美模式”呢?
    最后,刘文在欧美和拉美的城市化分别比作“正常儿”和“早产儿”的同时,又借用马克思的比喻,把中国式城市化比作“早熟儿”。刘文说,“在研究古代的希腊和东方社会时,马克思曾提出一个著名的比喻,希腊是人类的‘正常的儿童’,而中国是个‘早熟’的儿童,时至今日,这个比喻依旧生动、准确、深刻。”撇开马克思的比喻就整个社会发展而言至今是否依旧生动、准确、深刻不说,至少将这个比喻用在城市化方面,并不合适!经历了上下五千年持续不间断发展的中华文明,其城市化进程不仅大大晚于欧美式“正常儿”,而且远迟于拉美式“早产儿”,怎么能说当今中国式的城市化模式是一个“早熟的儿童”呢?既然如刘文所言,“和拉美一样,中国城市化的很多历史条件并不具备”(实际上早已完全具备。笔者注),何来拉美的“早产”与中国的“早熟”?早产,是因为条件具备了,可以成活的儿童尚未到正常出生日期而出生了。否则,那叫流产而非早产。早熟,是因为条件太充足,营养过盛或用激素太多,自然成熟期未到就被催熟了。否则,那是发育不良而畸形。如果对当今中国式城市化一定要打一个生育方面的比喻,我们宁可说它是一个难产的晚熟儿。说它难产,是因为从中国历史上第一座城市算起,它经历了万年怀胎,千年分娩,至今尚未完成城市化过程;说它晚熟,是因为中国城市人口达到城市化起步水平算起,百年哺乳而未熟。所以,我们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减少难产的痛苦,缩短晚熟期,使中国式城市化逐步成熟和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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