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1个月的缓冲期已满,5月6日起,北京全面动用罚款方式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京华时报》5月6日)
随着全国多地开始以罚款的方式整治行人闯红灯陋习,前段时间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终于由道德层面的批评上升为法律层面上的治理。其实,罚款有法可依并不是交警拍脑门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虽然调查显示,多数受访者支持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但就此前其他城市的情况看,罚款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种种阻碍。浙江金华曾有女子闯红灯被罚款后,当街追着警察吐口水;江苏南通一女子被拦下后,居然脱鞋猛抽交警;男子闯红灯被罚款,现场发飙“再也不来宁波了”。
接受问卷调查时,知晓闯红灯不应该,而一旦现实中被抓到现行,有些人就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反差明显的态度转变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法不责众”观念的作祟。在安全意识普遍缺失的背景下,行人只要凑成一撮,无视红绿灯就要过马路,人多力量大,看你怎么罚!
今年两会上,成龙“炮轰”中国很多事不是缺乏立法保护,而是缺乏严格执法,此言一出曾引发广泛讨论。以行人闯红灯为例,事实确实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是刚刚颁布的法规,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一直未得到落实或者说甫一落实就引发争议说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也说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并没有得到坚决的贯彻。
当然,中国人口众多,路况复杂,交警素质参差不齐,单靠狠罚并不易根治老百姓淡薄的法律意识。以前段时间出台的史上最严交规为例,酒后驾车、遮挡车牌一次扣12分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规范了驾驶员的出行,交通状况也得到有效改善,同样闯黄灯扣6分等规定也引发争议。只罚不引,只堵不疏,这对于提高交通安全效果未必好。需要相关部门所做工作要更加细致一些,得到老百姓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人口稠密的香港车辆众多,但行人闯红灯现象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与香港交通管理严格、基础设施完善、长期宣传教育密不可分。在香港斑马线亮绿灯时,所有机动车不论直行或是左右转弯都要停车,行人可以十分放心地过马路。而在内地许多城市,即便斑马线亮绿灯,行人也要十分谨慎地避开右转的车辆,不可大意。
追本溯源,在“中国式过马路”的背后,诚然有行人法律意识薄弱之过,也存在交通规划缺乏科学性、管理不够人性化等问题。想要根治闯红灯病根,还需多管齐下,在改善客观条件的前提下,再进行劝导或处罚,更能让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