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湖州人邹某和贵州人周某相识于舞厅,当时邹某已69岁,周某比他小整整20岁。周某去年查出是癌症晚期。她把女儿托付给老邹,要其帮我好好照顾,她这么一个女儿。她知道老邹没能力挣钱,留下了7包海洛因,“没钱的话,就卖点这个当生活费吧。”周某病逝,为了和“女儿”两人的生活,从今年1月底开始,邹某没钱了就卖海洛因,直到近日被长兴警方抓获,7包毒品已所剩无几。(5月6日《钱江晚报》)
读完新闻,唏嘘不已。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稀里糊涂地贩毒,稀里糊涂地判刑,在这里法律的尊严必须体现,但同时感情的砝码让人对老人的所为又恨不起来。在情与法的交织中,让人品出的是更多的沉重话题。
追究毒品的来源,责任在死去的周某身上。尽管她参与了吸毒贩毒行为,但作为死者,证据线索死无对证,法律对其一切惩罚都随着自然人的消失而消失。她虽未毒贩,也有人性情感的一面,她以毒品作为遗产交给年老的男友,让其护养自己唯一的女儿,其实也有她的许多无奈。
而且,我们不难想像女毒贩生前与老男友的组合生活是一副怎样的生活情景。其实两者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一个吸毒贩毒,人生堕落颓废;一个年老体弱,延续残年。他们互相取暖互相照应,似乎被外界遗忘。如果对女毒贩的惩处和挽救能更早些,或许能够改变命运。
更令人揪心的是,女毒贩留下的唯一的10多岁的女儿。不难想像她本已残缺的家庭难以体味到人世的爱怜与温暖,母亲离世托孤“继父”邹某已是最后一根稻草,如今邹某又卖毒被判,事实上把这个女孩置入到被抛弃的境地。本来十几岁的她跟着母亲男友这样的监护人,对她的成长已是不利,现在命若浮萍就更是令人担忧了。
面对这样的特殊家庭特殊的人,国家在严厉依法查处女孩监护人邹某时更要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性,要给女孩提供最起码的监护人和生活保障。如果在老人卖毒品维持生活之前,能及时止住其行为,且对这样的特殊家庭提供社会生活救助,我想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
毒贩、老人、幼女,这些几乎被社会遗忘的特殊人群,这些字眼是多么的刺激着社会的神经。我们在依法查处其私下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该不忘去关心救助他们,体现社会的温暖,不让“以毒托孤”这样的悲情剧再上演。让其还原到正常人的生活,幸福地生活才是我们所需要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