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城管被曝使用斧头进行暴力执法,引发社会热议。6日,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该“城管”人员并非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并无执法权,因不是同一系统人员,无法对其进行处理。(5月7日人民网)
城管制度实施以来,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屡屡成为撞击公众神经的剧痛,在这一次次或血腥、或冷漠的对抗中,城管的形象一落千里,城管的执法工作也深陷泥沼。为了重塑城管形象,也为了重夺城市管理工作主动权,各地城管部门纷纷亮剑“城管新政”,与摊贩互跪者有之、为自己代言者有之、执法卖萌者也大有人在。在各地城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城管队伍的形象逐渐走向正面,城管执法工作也重新夺回主动。然而在如此的大好形势下,这起半路杀出的“斧头执法”又将城管暴力执法推上了风口浪尖,辛苦维护的形象却禁不住一斧头的的打击,努力夺回来的主动却受不住这一斧头的痛楚。
对于“斧头执法”,官方抛出了“该人员非城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说辞,并表示该执法人员不属于城管系统,无法对其进行处理。面对如此说辞,我们不仅要想,广受褒奖的“城管新政”究竟能不能根治城管顽疾?事实证明,缺少制度的约束和责任的落地,再温柔的执法方式也只是扬汤之法,无法起到釜底抽薪之效。笔者认为,要真正转变城管形象,还需要政府的充分干预,只有将城市的综合管理系统化,将有机统一,才能够堵住执法漏洞,才能够让“和谐城管”不再是一句空话。
笔者认为,政府只有深刻认识城管体系的缺陷结所在,敢于作为,在牢固掌握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求真,勇于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城市管理,善于在城市管理机构职能上做文章,将城市规划、协调、指挥、监督、考核等权力有机统一。通过在辖区范围内推行大城管机制,使城管责任明确到单位,让执法权真正得以落地,使城管执法叫得应,行得通。
各级政府要在城市的规划层面探究城市管理之道,从合法用权角度上谋求城市管理之法,立足城市管理工作,改革行政体制,实事求是,精干高效;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敢于尝试、善于求索、乐于作为,力争早日为城管摘下“粗暴”的帽子,大力助推城市和谐发展,还城市管理一片晴朗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