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特邀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多位权威领导和专家作为特约顾问。在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邮箱:chengshihua@ciudsrc.com,电话:010-58934621
倾听城市心声 洞察时代走向 当好市长顾问
本期顾问:于建嵘
身份: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著作:《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和《中国当代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记》等。
提问1 在我国已经城市化的很多区域内,农民上楼了,户口也从农业变为城镇户口了,但职业、行为和心理等很多方面没有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觉得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于建嵘:当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市民化并非是一个自然转化的过程,主要是一种政府推动下“被市民化”的过程,所以导致了很多已经存在或者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的经济利益被侵犯,二是农民的政治身份被遗忘,三是农村的传统社会结构被破坏。
农民的经济利益被侵犯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农民在转为市民过程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被低价征用,高价售出,也就是说这一过程中不仅农地征地补偿费过低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而且农民还失去了土地这唯一的生存保障,而政府提供的农村社会保障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就业环境等原因又导致农民在物质层面的发展缺少可持续性;第二,各地政府推动城镇化主要是出于政绩工程和自身利益考虑,不仅标准没有统一,政策透明度也有待提高,有的地方补偿不到位,承诺不落实,或者是落实情况不能令农民满意也是导致官民矛盾激化的一个原因。
农民的政治身份被遗忘。农民失地以后进入城市,实质上并没有变成真正的市民,与老市民相比,其在社会权利上依然是“二元”的。主要体现为失地农民并未取得与市民同等的公民权,由于自身能力和素质等弱势,在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缺少必要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大部分失地农民还仅仅停留在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抗争这一层面,尽管在最关键的政治身份和政治权利表达上,远远没有享受到与市民的同等待遇,但绝大部分农民主观上在争取自身政治权利方面表现消极,对本应享有的政治权利表现冷漠。
农村的传统社会结构被破坏。在农民市民化后,传统封闭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熟人社会被现代开放的以工商业为主的陌生人社会所取代,新市民群体会面临心理上一系列的挑战。如会出现日常生活成本的增加、邻里交往的阻隔、社会网络的中断、社区认同的丧失、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等一系列新问题。生活环境变得越来越漂亮了,但农民心理上可能越来越失落,这种变化不是短时间内能够修复的。
提问2 从农民到新市民的角色转换中该注意哪些问题?
于建嵘:农民市民化是国家为改善二元城乡结构的背景下由政府推动的,新市民的角色再造虽然也包含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对融入城市社会的愿望,但更多的是表达了政府的单方意愿。农民市民化有以下三个方面需要关注。
一是政府应该积极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与城市市民相同的政策资源和社会权利,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也要与地方工业化发展协调,通过依靠地方优势积极发展新相关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实现农民由“务农身份”向“务工身份”的实质性转变。
二是社会公众也要反思。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接纳新市民的环境,老市民应摒弃“集体自私”,主动与新市民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社会角色的转换。
三是对于农民自身来说也要做好各种心理准备。户籍的转变只是市民化的开始,而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社会角色等方面自觉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再社会化过程,才是新生活的关键。
提问3 在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农民的利益被漠视,根本享受不到城市化的成果。如何让农民真正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
于建嵘:城市化的本质是城乡统筹发展。如果城市化促成了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转换,这样的城市化就是健康的;否则,城市化就是唯城市而发展。目前,一些地方城市化发展观存在偏差,以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就是为城市化“服务”,农业和农村发展被更多地赋予“工具价值”,一些人甚至以为城市化就是要“化掉”农业、农村和农民,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唯工业而发展工业,唯城市而发展城市,忽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农村发展,甚至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利益来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结果导致农业资源过度流失,农业萎缩,农民贫困,农村凋敝。
农民是农村社区的主体,城市化就是要改造农村,富裕农民,因此,城市化进程必须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由于农民自身在经济上和政治权利上都处于弱势,城市化发展中往往以牺牲农民利益来实现地方政府目标,所以要让农民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就要在城市化发展中对于政府行为加以限制,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