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4月要大幅涨价”的传闻在山东迅速发酵,多地出现排队抢气的局面,聊城一家燃气公司的大门被挤坏,青岛一家燃气公司的排号机被点瘫。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部门纷纷辟谣:天然气涨价事关民生,必须事先听证,不会突然涨价,市民不必扎堆购气。(《齐鲁晚报》3月27日)
近日有消息称,下月起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每立方或涨1元。尽管相关部门和燃气公司纷纷辟谣,依然阻挡不了多地民众的抢购浪潮。在陕西西安,甚至有大妈带着速效救心丸排队抢购,更有人一次买气上千立方。
冷静分析,涨价传闻本身就站不住脚。首先,居民天然气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调价幅度理应慎之又慎,不可能突然上涨1元之多;其次,涨价必须经过很多法律程序,进行成本调查审核,召开听证会等,至少也需要几个月。然而,面对这个荒诞的涨价传闻,部分民众却在有关方面已明确否认的情况下依然抢购,这值得深思。
一方面,轻信传闻折射出公众对于涨价的焦虑。在工资跑不过CPI的当下,涨价已然成为公众不能承受之重。许多人甚至形成了思维定式,所有产品都是要涨价的,只是早涨晚涨的问题。一旦有涨价的风声,就会立即触动那根未“涨”绸缪的神经,“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先抢来再说。于是,从汽油、电力,到食盐、食用油,几乎每一次涨价传闻,都会在百姓中刮起抢购之风。
同时,不相信官方声音,说明价格调整的失范,已严重透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近年来,人们见了太多先辟谣后涨价的大忽悠。比如,2009年社会普遍预测成品油价格可能在这一年的5月28日凌晨上调,相关负责人27日对此辟谣,称近期成品油价格不会上调。然而,5月31日端午节后上班第一天,有关部门就宣布从6月1日起上调油价,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怎不让公众怀疑,如今否认天然气调价又是一次“稳军计”?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我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但在现实中,成本核算缺乏公开透明,“听证帝”横空出世,听证会沦为“听涨会”等怪现状,让公众渐渐对于“听证”二字失去信心。更有甚者,2010年甘肃兰州在没有举行听证会、只开了个座谈会的情况下,就宣布上调天然气供热价格,涨幅近30%。当听证制度成为有关部门任意揉捏的橡皮泥,当公众的民意诉求可以“被听证”,人们更愿意相信,这个天然气涨价传闻即使拿到听证会上也是“一致通过”。
种种抢购浪潮,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也给抢购者自己带来了负担。前年抢的盐还没吃完,许多人又要面临抢气给今后搬家、租售房屋、气表损坏时可能带来的麻烦。要想公众不再被涨价传闻牵着鼻子走,有关部门除了及时回应传闻,做好政策解释外,更要从民生出发切实稳定物价,纾解公众焦虑;完善听证制度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重塑公众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