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位于湖北武汉汉口三金潭小区的一座厕所围墙上,竟然写着这样一段告示语,这让过往此地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情何以堪?25日,武汉市民刘先生途经此地,发现小区外的一座厕所上写着如上标语,他觉得这是对农民工的歧视。
“禁止民工入厕,违者罚款两百”,这样的标语本身,便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尽管始作俑者称未罚过人,但这背后露出的歧视味,却是无法抹去的污点。对民工的歧视,在某些地方某些人眼中,似乎已经可以这样广而告之了,这样的“城市洁癖”,无疑是不可取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的确不够干净,要与水泥、钢筋等东西“亲密接触”,其穿着必然有点“脏兮兮”的感觉,从形象上来看,的确不够雅观,但从城市建设的角度来看,民工却又是美丽的。
对待农民工,我们不能有两种态度——需要建设城市时,需要干脏活苦活累活时,就想到了他们,请他们帮忙;而一到了共享美好城市的成果时,却又将其一脚踢开。这样的“双重态度”,其背后的素质水平暴露无遗。这般区别对待农民工,不仅是对他们的一种歧视,更是对他们尊严的一种践踏。“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这是上任国家总理温家宝说过的话,连厕所都不让你上,尊严扫地矣。
事实上,很多民工,已经在卑微地撤退自己的底线了,自己干活脏、苦、累,知道干完活后形象不够“完美”,于是在地铁上、在公交车上,我们的确可以看到不少民工,哪怕有座位,他们也蹲着,不为别的,只为他们害怕自己弄脏了座位。面对这样的民工,我们还要再往上踩一脚吗?还要拒绝民工入厕吗?面对用自己的汗水建设城市的农民工,我们又如何忍心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于一个城市而言,应有足够的包容与雅量,而不应有歧视性的“城市洁癖”。而权衡一个城市是否开放、包容,最好的标志,便是一个城市对待流浪者与农民工的姿态。从衣着上来看,这两个群体的确有“损形象”之嫌,但从内涵与本质来看,一个城市正确对待他们的态度,反而是“加分”的举动。自然,如何正确对待他们,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但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可以达成的,即一个城市应有让流浪者穿街走巷的雅量,有让农民工共享城市建设成果的肚量。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公厕禁止农民工入内,哪怕这厕所是你建的,也是极不妥当的。
我们不要“城市洁癖”,我们需要的是温情的力量。只有感觉到温暖,才能活得更有尊严,如果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付出了辛劳与汗水,却不能共享发展成果,甚至连公厕也不让上,那这样的城市,无疑是冷漠的,而遭遇这样对待的农民工,其“有尊严的生活”也无从谈起。